浙江在线12月2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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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奇兵奇兵”发帖:黄岩桔洲小区内,道路上的窨井盖、花坛边的石条上贴着很多“公积金提取”的小广告。没想到,小区内居然出现了这样的服务,这样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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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gl:天朝人士都是神人!
C790399485:广告无处不在。
记者求证
“不用买房和租房,照样能提取公积金。”近日,“公积金提取”的小广告频现街头。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在购买、建造、翻修、租赁房屋等情况下,才能合法提取自己名下的公积金。那么,街头叫嚣的“公积金套现”上演的是怎样一出戏?
3天即可套现按点收费
根据网友“奇兵奇兵”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办理“公积金提取”的中介。听到记者想提取公积金,自称姓黄的黄岩男子热情地推销起“业务”:“3万元以下固定收费3500元,5-10万元按10%收取手续费,10万元以上收8%的费用……”
该男子介绍,他们提取公积金都是按点收费,数额越大,收的点数越低,倘若金额达到几十万元,仍有协商空间。
“需要什么材料?”记者问。“只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姓名、家庭住址就能办理。”黄姓男子称,通过他们提取公积金,并不需要真正购房或租房,只要有个人身份信息,他们就能提供相应的购房合同和缴税发票,依此将公积金取出,前后“3天时间就够了”。
“钱到手后再支付手续费,办不成不收任何费用。”该男子说,台州目前有不少外地人从事“公积金提取”的中介服务,自己是本地人,绝对安全可靠。据男子自己介绍,他在黄岩、椒江均有业务,“近两天椒江就办成七八单”。
通过异地购房合同套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中介自称不用购房或租房,又是怎样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的?
“我们可以帮你办理购房合同!”面对记者的疑问,黄姓男子解释道。
“不买房子,怎么会有购房合同呢?”对此,该男子称,只要有身份信息,就能拿到外地购房合同。“事先将房产转到你名下,等拿到公积金后再过户回来。”对方说,这样操作,相关手续齐全,并且提供的购房合同与发票均为真实的。
“万一被查出来怎么办?”记者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买房后再卖是个人自由,再说材料齐全,合同和发票也是真的,不会有事的。”男子不断地给记者注射“强心针”,一再保证自己已成功办理多起提取业务,至今未失过手。
而针对需要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男子说,只要有了购房合同,单位一般都会盖章。如若对“异地”购房有所怀疑,男子支招称“可假称父母在外地”。
非法套现将追责
台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周主任告诉记者,中心已注意到市内出现的“公积金提取”广告,正在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
周主任介绍,目前,台州存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套取公积金的现象,为此,管理中心特加强了公积金提取的身份证验证以及单位验证。“不过没有联网,异地购房比较难监管。”周主任说,他们正与房管部门加强联系,严格审核程序,希望可以杜绝公积金套现的现象。
同时,周主任介绍,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的,管理中心应当追回提取款项本息,并可对提取人处以提取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浙江法进律师事务所律师梅法进说,有关单位或个人因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而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的,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即使没有上述情节,为牟利协助他人以欺骗手段套取公积金为其经营业务的,同样虚构了法定提取公积金之事实,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梅法进说,情节严重的,最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来源: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