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30日讯
“为了200元小费,小姐主动报警。”前不久,兰溪市警方查获了一起三男一女聚众淫乱案。
12月24日晚,兰溪籍男子陈某等三名男子在市区一KTV歌厅唱歌时,出资200元雇了湖北省籍30岁女子温某陪唱。唱完歌,他们请温某吃夜宵,夜宵后,三男子邀温某到宾馆“活动活动”,并承诺给200元钱,温某欣然同意。其间,温某要求再多付200元,其中一男子认为加钱可以,要么让他嫖一下,要么让另外两人嫖一下,但是温某不同意,为此发生争执。温某想把这名男子的衣服拿走,男子见状生气打了温某一下。温某边走出房间边打110报警,说有人卖淫嫖娼。
兰溪市公安局云山派出所的民警赶到该宾馆,将陈某和温某等4人请进了派出所。经查,这三男一女的行为系参与聚众淫乱行为,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陈某、温某等均受到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殴打温某的男子被另处行政拘留3日。金华晚报 通讯员 周智杰 记者 方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