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30日讯
买车可以贷款,降低了购车门槛,对购车者无疑是好事。可按揭消费有时也会引发纠纷。近日,市工商局12315中心调处了一起消费纠纷,就与汽车按揭有关。
家住磐安的陈先生在金华汽车城的一家4S店看中了一款新车,考虑到资金有限,店家提出购车可按揭,并会替陈先生在该店指定的银行办好按揭手续,只需支付5000元定金就可。对此,陈先生没有多想,交了定金就回去了。
三天后,4S店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陈先生,由于他的信用额度等原因,按揭申请没有批下来。陈先生想,既然申请批不下来,那就不准备买这款车了。于是他到4S店要求退回定金。这一要求被店内工作人员拒绝了。
这下陈先生急了,向市工商局12315寻求帮助。
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后发现,双方在按揭购车过程中都存在一定的过错。4S店当初没有向陈先生全面告知申请按揭的具体条件,也没有核实陈先生的相关信息,对此应承担一定责任。陈先生没有向4S店了解相关按揭购车的申请条件情况下,就交付定金,其消费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经调解,最终由4S店返还3500元,陈先生承担小部分损失。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按揭购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切勿盲目消费;
2.如需选择按揭购车方式的,应向对方全面咨询了解按揭购车所需的条件及各项手续;
3.要正确理解“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对由于消费者自身原因而无法办理按揭手续的违约处理条款上,要事先做出约定(如不追责,返还所交款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金华晚报 记者 金妍 通讯员 丁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