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小姐向12315工商申诉热线反映:今年11月18日,我通过住商不动产钱塘春晓店中介介绍租房。因20日我要从外地来杭工作,便让对方帮我找了一家位于滨江金龙大厦的房源。当时房东提出要月租费2200元,我表示如工作人员能以2000元帮我和房东谈妥,那我马上便签合同租房。当时对方承诺我一定可以,于是我便交了500元作为定金。但之后一直到我来杭,对方也未谈妥,于是我便找另一家中介公司以2000元租了一套房。同时20日晚,我联系对方要求退款,但对方却表示钱已给了房东无法退还。
今年11月18日,花小姐通过住商不动产钱塘春晓店介绍租房。“因我当月20日便要来杭工作,于是通过中介公司介绍,我选中了位于滨江金龙大厦的一处房源。但房东提出月租费要2200元,而我的心理价位则是在2000元。”花小姐说,于是她便和工作人员表示,如2000元可以谈妥,她马上就签合同。“对方承诺我一定成功,但需要付六押一,并且先支付500元定金。花小姐见对方回答的这么肯定便直接付了钱。
19日,花小姐的同事接到对方的来电,对方表示2000元无法谈妥,因为第二天就要来杭,于是花小姐表示2100元也可以接受,但对方却表示要2150元。“我的同事把情况和我说了后,我便表示要再考虑考虑。”20日中午,花小姐到杭州后,一直没有接到对方来电,于是她便找别的中介公司以2000元的价格租了一套房。当晚,入住新租的房屋后,花小姐电话联系了之前住商不动产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自己找到房源并入住了,提出让其退还定金,但遭到对方拒绝。
花小姐说:“当时对方表示钱已给了房东,如果我想要退,让我自行联系对方。但直到现在我也从未见过对方,这让我怎么向对方开口要钱。而且当初我是把钱给中介作为定金的,我觉得即使中介要把钱给房东,也应该事先通知我,经我同意后再处理。同时一般情况下,不是要等双方签合同后,才付钱给房东的吗?怎么现在合同都没签,钱就给了对方。我认为现在中介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按当初承诺的价格把房租给我,所以我希望中介公司退还我500元定金”。
12月26日下午,记者联系了住商不动产钱塘春晓店。
店长梅先生解释:“当初是消费者同意了2150元的价格后,公司为了防止房东把房屋租给别人,才把定金先支付给对方的。而在20日下午时,公司已拿到了房屋的钥匙,但等工作人员联系消费者时,对方却表示不租了。而一般情况下,只要消费者接受了房东的报价,那之后公司就不会再询问消费者,会直接把定金给房东,让其不再出租。至于消费者提出的退款要求,因公司都是按正常的手续进行操作,所以无法给予退款。”
对此,浙江铁诚律师事务所的郑礼辉律师表示:“按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中介公司以口头协议的形式收取定金,那样的做法是非常不规范的,而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后,应提供相应的中介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写明消费者租房的条件和要求。至于中介公司无凭据的把定金支付给所谓的房东,并以此为由拒绝退款,那是无理由不成立的。因消费者并没有和房东接触过,也未签订过任何书面协议,所以我认为中介公司应该把钱退还给消费者。”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见习记者 朱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