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月1日讯(通讯员 廖康 黄青 记者 刘刚) 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我省启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工作,省财政已下拨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补助资金2.22亿元。补贴发放工作将于2012年1月15日前完成,确保全省81万困难群众过好“两节”。
据悉,此次补助标准分别为: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农村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每人360元;城市低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在此基础上,省财政还对欠发达地区的城市低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每人增加补助2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增加补助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