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1日讯温州一鞋厂老板拖欠80名职工近40万元工资跑路,在海南被当地警方查获。1月6日,李某被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捕,成为鹿城区批捕的首个恶意欠薪触犯刑法的人。
34岁的李某来自江西,在温州开了个“铧昊”皮鞋厂,去年7月搬了新厂房,一直没去工商部门登记。从去年6月,鞋厂就开始拖欠职工工资,一直到10月份,厂里被拖欠工资的职工达80余人,累计拖欠的工资总额接近40万元。
去年10月13日,李某在厂里开了会,称要去乌鲁木齐出差,当天就离开了温州。在李某离开的第二天,员工发现李某的亲戚们将厂里自己的东西陆陆续续搬走了,他们赶紧打李某的电话,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
原来老板“跑路”了。李某在乌鲁木齐只要到货款4000元。在上游供货商催款,下游职工催薪的两面夹击下,他只好跟他们切断联系。10月15日下午,李某又南下广东,还是没要到货款,他决定躲起来。18日,李某跑到海南。其间,李某买了广州和海南的手机卡用来和家人联系。他让妻子也到海南躲一躲,还允许自己亲戚整理了厂里一些物品离开。
李某去乌鲁木齐的第二天,鹿城区人事劳动局就以公告形式向李某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并要求李某于10月18日前支付职工工资,但李某并没有履行。目前,80余名职工的近40万元工资由黄龙街道启用政府资金先行垫付了22.5万元,由铧昊鞋厂设备变卖支付了17.5万元。
12月4日,李某坐上返回温州的长途客车准备自首,途经海南省海口市南港码头时,被当地警察查获。
办案检察官介绍:以前发生恶意拖欠工资的事情,只能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民事责任,而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因此,那些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很可能会面临刑法的制裁。
来源:温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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