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来丽水不需掏“进城费” 高速收费便宜10元
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嘉兴、衢州同时取消
2012年01月17日 09:22:46
浙江在线01月17日讯 1月16日,从宁波自驾来丽水的王勇从丽水西下高速时发现收费较年前便宜了10元,发票上“代收10元”的字样也不见了。
“2012年元旦起,我市停止向外地来丽车辆收取城市道路‘四自’工程通行费,也就是说外地车来丽水不需再掏‘进城费’了。”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浙江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交通运输厅日前下发了函件,全省61个公路收费站点从2012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代收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嘉兴、衢州、丽水等7地城市道路通行费。其中涉及丽水的收费站点是: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西)收费站、丽水水阁公路收费站。
城市道路“四自”工程通行费被老百姓俗称为“进城费”。从1999年起,我市在城市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情况下,通过贷款等渠道筹措资金,陆续对丽阳街、丽青路、开发路、解放街、括苍路和水东大桥等“五路一桥”进行了全面的综合改造,基本形成了市区交通主干网络。“四自”工程通行费收费标准是:高速公路小车10元/车次,大车按实际吨位计算,普通公路减半执行。
外地车的收费取消了,但对本市车辆的收费仍保留,并在车辆年检中收取,直至2012年年底“四自”工程通行费项目停止。
来源:丽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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