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1日讯 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域城市化的重要节点,中心镇长期以来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不匹配、不到位的“瓶颈”有望加快打破。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扩大中心镇管理权限的指导意见》,共计70项权限于今天起分类分批下放。
这些扩权事项共涉及14个方面,其中城建部门有18项,包括城乡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施工合同备案、临时占用绿地审批等;人力社保部门有11项,包括集体合同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等。其余则涉及发改、经贸、环保、安监、民政、国土、公安、农业、林业、工商、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
“原则上对于基层发生频率高、而中心镇政府完全有能力和条件管理的事项,县(市)区都要下放给中心镇办理。”市中心镇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扩权还将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中心镇机构设置,创新服务方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据了解,中心镇扩权具体通过三种方式,一是直接放权,即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直接将部分权力(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外)交由中心镇;二是委托执法,主要是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事项;三是延伸机构,指无法直接放权、委托放权的管理事项,通过县(市)区职能部门在中心镇增设或调整派出机构的方式依法下放。
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县(市)区与中心镇的财力分配关系也将进一步理顺,适度提高财政留镇比例,促进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还明确,扩权事项和原属镇级管理的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都要进入镇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
稿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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