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1日讯 海盐司机舒江荣闯了一次黄灯,结果吃了一张罚单。身为律师的他以“处罚无法律依据”为理由,把交警部门告上了法庭。此案作为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报曾作相关报道)。当时,海盐法院一审判决舒江荣败诉。舒江荣不服,于是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昨天上午,嘉兴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针锋相对
闯黄灯被罚款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是整个案子的争议重点,但在二审的庭审过程中,舒江荣没有提出新的证据。他认为,一审法院对处罚程序的判决“牛头不对马嘴”,甚至认为一审法院的做法是“你诉你的,我判我的”,言辞非常犀利。
“马路上的道路监控设施,是否通过法律部门的检测,是否合格?”“如何理解‘已越过停止线’,是车头、车位,还是前轮、后轮?”在法庭调查环节,舒江荣向被上诉人一连抛出了7个问题。在法庭辩论阶段,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舒江荣认为,现实中,不闯黄灯很难操作,有时候绿灯变黄灯太快,司机反应不过来,不可能一下子把车停下来,所以才会闯黄灯。而海盐交警部门认为,如果提前减速,完全能做到不闯黄灯。但最终,双方都不能说服对方。
市民自发旁听
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的受关注程度,超过了大家的预期,昨天的二审开庭除了吸引不少新闻媒体和法律从业人员,一些市民还特意从海盐赶到嘉兴来旁听。他们也都向记者阐述了自己对“闯黄灯”的看法。
“按照我的理解,黄灯就是提醒红灯马上要来了。能过就过,快点通过,不要堵路;不能过的就不要过了。这不仅关系到安全问题,还关系到道路畅通的问题。”至于怎么判断“能过”和“不能过”,市民张先生说,这就靠自己的判断了。有20多年驾龄的潘师傅说:“通过路口时,司机除了根据交通信号灯的规定行驶,还要观察路口的交通情况。如果垂直方向有车辆闯红灯,就算绿灯也是不能通过的。”
“法律应该兼顾合理性原则和以人为本原则,我觉得如果看到黄灯却加速冲过黄灯,那是应该处罚的。”听完庭审后,新手徐师傅认为,这起案子不管结果如何,最主要还是提醒交警部门,进一步规范交通信号的管理,对它作出更细致的规定。
150元不是目的
“禁止黄灯通行到底是增加了安全系数,还是增加了危险发生的可能?我打这次官司的目的就是要让大家都知道黄灯是允许通行的,禁止黄灯通行是增加了危险。”庭审结束后,舒江荣告诉记者,打这个官司的目的,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被罚的150元钱,“我希望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让我们的交通更加安全、畅通。”
“黄灯亮后,根据具体情况,能够通过的就通过,不能通过的就停车。我认为假如在穿越黄灯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则应该提高一级事故责任,这种做法是最好的,其他地方已经有先例。”舒江荣说。
二审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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