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日前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刑事案件庭审安全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就加强刑事案件庭审安全保护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以保障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正常进行,保护出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辩护人及其他参加庭审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意见共11条,对庭审前的安全预案、庭审中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庭审后的安全措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意见特别规定,出庭检察人员可以就庭审前的安全预案、庭审中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庭审后的安全措施等有关事项向审判长提出工作建议,并进行监督。律师等有关诉讼参与人可以提醒、建议审判长做好庭审安全的有关事宜。(记者高传伟通讯员刘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