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7日讯 3月6日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今年以来最大规模的强制执行行动,赖在绍兴第二医院街面营业房的11家经营户被强制腾退。
涉及强制执行的街面营业房房产属于绍兴第二医院,位于医院的原内科大楼,共有12间。分别经营着餐饮、烟酒、劳保用品等。事实上,这些经营户都是通过转租的方式在此经营的,并不是作为第一承租方与绍兴第二医院签订的租赁合同。
记者了解到,2005年7月,医院将房屋租赁给潘某和一家纺织公司,租赁期限到2013年8月30日,其间,潘某和纺织公司将这些营业房转租给了他人经营。按照合同约定,5年后,医院可根据需要收回房屋,但必须提前60天通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2010年6月,医院通知了上述两承租方,要求解除合同,腾退出租房屋。但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双方产生纠纷。
去年7月,绍兴仲裁委员会对此事进行裁决,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将房屋腾退给绍兴第二医院。
由于对方迟迟没有动静,于是医院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去年10月以来,虽然法院进行了书面告知,承办法官也多次上门做工作,并张贴执行公告,但在那里的经营户仍以各种借口拒绝腾退。
昨天上午9点,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绍兴第二医院的12间租房腾退实行强制执行。最终,除了一家与医院达成协议后搬出的经营户外,法院对其他11家经营户进行了强制腾退,将营业房内的物品搬离。
记者了解到,经营户们迟迟不愿搬离是因为转租人在转租时并没有告知其与医院之间的合同、租期等内容,认为自己与转租人的租赁还未到期,一旦腾退,损失很大。对此,相关法官认为,遇到这样的情况,经营户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其他市民,转租房屋时,一定要得到房东的许可,同时还应了解转租人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内容,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来源:绍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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