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5日讯 欠债不还,还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卖”给了大舅子。
温州的林某夫妻,以为走了一招妙棋,可以逃避债务。然而,法官可不这么看。
前天,温州鹿城法院传来消息,这起蹊跷的房屋买卖,因证据显示房款支付虚假,判令撤销林某夫妻这种无偿转让涉案房屋的行为。
欠债不还,还把房子“卖”了
林某,46岁,温州市区人。2009年,林某和妻子因资金周转,向温州人叶女士借款140万元。然而,到了还款期限,林某夫妻却没了动静。
叶女士找他们讨了好多次,都没结果。2009年10月,她把这对夫妻告到了鹿城法院。法院审理后,判林某夫妻偿还叶女士140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林某夫妻还是没还钱,叶女士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然而,法院查询后,发现林某夫妻名下,没财产可执行。
叶女士感到奇怪了,她明明听说林某在温州市区有一套房子,怎么就没财产了呢?
叶女士跑到房管部门查询,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房子早已登记到别人名下了。
早在2009年9月,林某夫妻就把这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以84万多元的价格出售,产权也都变更登记了。
不过,这个买房人,却引起了叶女士的怀疑。他是林某的大舅子阿奇(化名)。叶女士觉得,林某夫妻或是为了逃避债务,故意将名下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了亲戚。
去年8月,叶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上述无偿转让行为。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
庭审中,阿奇解释,林某夫妻的房子,不是无偿转让的,而是他按市场价买下的。
为了证明自己付过86万元,阿奇出示了银行网点流水信息查询单,以及银行卡取款回单等,想证明自己曾在2009年9月26日和27日,分3次把30万、26万和30万,先后转到他的妹妹(即林妻)的银行账户。
然而,叶女士认为,这3笔款项,来源有问题。阿奇所谓的支付房款,只是一个假象,实际是林妻从自己的卡上取现,交给阿奇再让他转账过来的。
叶女士为了证明这一点,还提供了银行卡账户交易明细等证据。
撤销林某夫妻转让房屋行为
究竟是买卖房屋,还是转移资产?办案法官解释,首先要看房款支付是真是假。
相关证据显示,林妻在收到3笔房款前,曾先后从自己的银行账户,取了80多万元出来。问题是,她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这笔钱取出来之后,到底用到哪去了。
阿奇的陈述也有问题。他说买房的钱,是向朋友借的,然而,他却对借款人和借款金额,前后说法不一致,也不符合常理。
这样一来,他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86万元现金的来源。
照此看来,叶女士的陈述显然合理一些。法院也认为,阿奇并没有真正支付房款。
事情就此明朗。林某夫妻在没有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无偿转让了名下的房子,恶意减少可供清偿债务的财产。
这显然损害了叶女士的利益。法院最终判决:撤销林某夫妻无偿转让涉案房屋给阿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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