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需求就有市场,于是有人把目光瞄向了公安内网里的公民个人信息。
黄某、胡某都是温州的协警,他们以为找到了一条发财的路子,却因此触犯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
昨天,据温州鹿城检察院透露,两人已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从他们那里购买信息的中间商徐某、谢某则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获刑1年和11个月。
从网上看到收购公安内网信息的广告
24岁的黄某和25岁的胡某都是温州人。2010年2月的一天,黄某上网看见某网站上有个收购公安内网信息的广告。
他加了对方QQ,和网名为“浙江圣澳”的人取得了联系。
过了四五天,“浙江圣澳”发给黄某一个身份证号码,让他查一下户籍地。第一笔生意成功之后,黄某拓展了自己的“业务”,还把信息出售给网名为“晶晶联盟”、“志民”的买主。
黄某有统一的收费标准:户籍地查一次收费是30到40元,住宿信息查一次是50元,如果查住宿信息时入住者还没退房收费200元。
黄某不在派出所里的时候,会把“业务”转交给另一个派出所的协警胡某,自己从中赚取一些差价。
按照规定,协警并没有查阅公安内网的权限,黄某、胡某是利用值班室的公用电脑偷偷上的公安内网。
2010年2月至2011年4月间,黄某和胡某从公安内网下载出售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两人被抓获后,公安机关从他们的U盘里分别发现的公民个人信息多达1978条和4133条。
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产业链
其实,买卖公民信息也有一条产业链。
买家徐某是个典型的中间商。他申请了“晶晶联盟”等QQ号,先从网上找下线买家,买家“下单”后,再向上线卖家黄某等人购买相应信息。
中间商赚的是差价:法院经审理查明,黄某共出售17笔公民个人信息给徐某,交易金额合计3110元,徐某转手倒卖后获利4310元。
什么人想要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在徐某那里,警方发现了6本笔记,记录了每次买卖的账目清单。账本里记录的下线买家来自各个地区,有杭州、宁波、台州等地的。
他们所要调查的信息五花八门,包括户籍、车籍、住宿、航班、银行账单、手机通话详单……
他们买这些信息有什么用呢?据了解,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主要有两类人:
一是调查公司。妻子要抓丈夫外遇的证据,债主要知道债务人的资金状况,商家要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他们委托调查公司去调查,调查公司自己进不了公安内网,就得找能进的人去收集相关信息。谢某是徐某的下家,警方在他住所里搜出了摄像车钥匙、摄像钢笔、摄像手表、透视墨镜、定位器等物品。
二是想拓展业务的商家。杭州轩行汽车服务公司从事汽车保险业务,2009年底,老板陈天水为获取车辆车主信息扩大业务,通过协警等从公安内网下载车主信息190多万条。这些信息除了自己用,他还转卖给其他公司获利90余万元。(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