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9日讯 最近,外地购房者王欢(化名)正为手头的一宗没有在杭州透明售房网上签的购房合同而伤神。因为房价节节下跌,她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原以为,这宗合同没有经过房管部门备案应属于无效合同,但开发商说,合同已经生效,不同意退房。
2011年3月,杭州版限购令出台,一些人因为不符合购房资格而无法购房。于是,就有开发商尝试“线下签约”,即不通过杭州透明售房网签,不备案,而是签最传统的纸质合同,希望等到限购政策放开后再签正式合同。没想到,现在这批购房者中有人开始要求退房。
社保不足一年
违规签订纸质购房合同
这是一个因为社保没有缴足一年而没有网上签合同的案例。
据杭州版限购令规定,非杭州户籍购房者,提供2年内(缴纳时间要从购房之日起计算)在杭州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房子。
王欢看中的这套公寓房总价在120万元左右,面积100平方米。当时,因为只交了半年的社保,她并不具备购房资格。按照当时的相关规定,违反规定购房的,购房资格审查通不过,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
2011年4月,在她的要求下,并托了关系,开发商同意和她线下签约。在合同上,双方如此约定,王欢无权要求退房,并应该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当时,房价并没有下跌,签约后王欢一度还为自己突破常规获得的购房资格而庆幸。没想到,2012年一开春,一波又一波降价以不可阻挡之势汹涌而来。王欢所购的房子虽然没降价,但周边楼盘都在降价,王欢有点后悔。
今年2月份,她以线下签约不能办理房屋产权为由提出退房,但开发商不同意。开发商认为,既然是经双方同意才签订的纸质合同,就应该具有法律效力,且当时约定社保缴足一年后重新网签并前往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现在王小姐已满1年时间。
能不能退房
应区别对待
像王欢这样的购房者其实并不少。据记者了解,从去年开始限购后,杭州的确有部分楼盘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者签订纸质合同,也就是所谓的“线下签”。
这样的合同到底有没有效?现在能不能退?记者咨询过相关律师后发现,这类合同是否有效应区别对待。并不是所有线下合同都可以退房。
比如王欢此类购房者。他们之所以不具备购房资格是因为没缴足社保,假如他们要退房,并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多年的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戴和平认为,此类购房者签订的线下购房合同应视为有效。“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没有备案的民事合同还是有效的。”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钟也如此认为,像这种社保没缴足的购房者,所签的合同就属于‘附期限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等到一年社保交满后,就可以重新网签合同并前往房管部门备案,日后也可办理产权。
而像购买套数超出限购令规定的购房者,虽然符合最高院2003年司法解释中“没有经过备案的民事合同还是有效的”的规定,但陈钟认为,因为属于房产新政明令禁止的限购人群,合同是否真正有效还有待商榷。因为目前还没碰到此类官司的判决结果,购房者是否可以因此退房要视具体案例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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