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5日讯 3月27日,庆元县黄田镇龙济村新浇筑成的水泥路主村道通过了该县农办的验收。这条宽4米、长860米新路的“诞生”,要归功于镇里推行的“一事一议”制度。
这条从水口桥头至油车坊的主村道原是条泥石路,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村干部前几年想整修,但苦于集体经济薄弱,心有余而力不足。前些日子,镇里推行村级组织“一事一议”制度,村干部就修路与群众开了个“诸葛亮会”。大家出点子,想办法,最后商定,修路的钱向县里争取一点,村里出一点,再请在外办厂办企业的村民资助一点,劳力由各家各户出。只一个月时间,一条新浇的水泥路便建成了,全村百姓十分开心。
筹资困难、投资主体模糊、村民依赖性强是不少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现状。2011年,黄田镇针对此出台了《村级筹资筹劳“一事一议”暂行办法》,规定村里如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桥梁修建、饮用水工程改建、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村级文明建设、土地流转租赁等事宜,由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怎么干、资金怎么来、劳力如何解决,一事一议,商议结束由村“两委”负责实施。
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过程一般采用“群众质询—干部解答—群众再质询—干部再解答”的互动模式进行。据悉,2011年该镇已有16个村、23个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开展“一事一议”,向农户筹集资金21.53万元,占总投入资金的13.1%。今年全镇有27个村、38个项目将开展“一事一议”,计划筹资69万元。
“村里的事情村民议、村里的事情村民办”,从制度上保证农民成为村里的“当家人”,调动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消除了以前村里出资办公益事业,群众背后议论纷纷的现象。“这是一项解决村级大事、要事、难事的有效途径,是提升村民民主自治、民主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平台。”黄田镇党委书记周晓林说。
实行“一事一议”制度,村里大事的决策过程全透明,因而许多难事、棘手事和易引起矛盾的事,干部和群众都能相互理解,目标一致,干起事来大家劲头十足。2011年龙济村有4个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全村每人共集资750多元,村调解主任吴方山说:“农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干,向村民筹集资金比过去顺利多了。”2011年以来,全镇没有发生一起群众性上访事件,刑事案件降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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