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4月11日,上海浦东机场20余名旅客冲入跑道逼停飞机。乘客称航班因天气延误,航空公司没有及时安置旅客,亦未道歉,乘客多番辗转维权未果,以致情绪失控。拦机事件发生后,深圳航空公司给每名乘客赔偿了1000元。
“天有不测风云”,对于航空运输业而言,这句话其实直接对应着不可预测的风险。对深航ZH9817次航班来说,4月10日的航程的确可以说是“一路坎坷”:先是受雷雨天气影响无法经停南京机场改降上海浦东机场,这已然导致航班延误,并给乘客造成诸多不便。不过,坎坷远未结束,降落浦东机场后,上海的雷阵雨再次导致航班延误,乘客一直折腾到次日凌晨才入住宾馆。至上午,航班延误仍在持续,11时许,乘客的忍耐终于达到极限,“拦停飞机”的惊人一幕上演。这样一种涉嫌违法的冲动式维权,居然真的收获了效果,深航最终给每名乘客赔偿1000元,这一额度超过了航班延误赔偿的最高标准。
在这起“拦机维权”事件中,我认为首先应受到谴责的恰恰是维权者。导致航班延误的天气因素的确是航空运输中的不可抗力,根据规定,因天气原因造成航班延误,航空公司是免责的。不仅如此,已有律师指出,依据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影响航空安全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可被罚款,情节较重的可被拘留。如此看来,擅闯机场跑道并拦停飞机,已经涉嫌违法,为了个人维权而置公共安全于不顾,这种选择应受到谴责。
当然,板子不能光打在维权乘客的身上。从4月10日晚到11日上午,乘客在机场滞留了那么长时间,航空公司的应急处理方式存在诸多冷漠、蛮横、无理之处,乘客“拦机维权”确有迫不得已的成分,因为不这样大闹一场似乎不足以触动航空公司麻木的神经。拦机乘客应受谴责,但事情的源头在航空公司那里,他们也应受到谴责。
通过拦停飞机这一涉嫌违法的行为,每名乘客获得了1000元的赔偿,这里面的赔偿机制也难免引发质疑。比如,赔偿标准究竟据何而定?协议是如何达成的?再比如,赔偿似乎意味着航空公司自知理亏,那么除了赔偿,航空公司该不该检讨自己?还比如,事情闹大了才赔偿,当航空公司有过错,乘客不闹能否获得赔偿?
这起事件以每名乘客获赔1000元而告终,与其说是乘客维权的胜利,毋宁说再度暴露出航空管理的混乱无序与赔偿机制无章可循,这不仅不会给乘客带来更多的权益保障,反而会给航空管理带来更大的风险与隐患。既然这次“拦机维权”每人获赔1000元,下次乘客维权又会以怎样过激的方式上演?这不能不让人感到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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