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这段时间来,台州晚报连续报道了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电动黄包车存在的乱象及其监管困境。要让台州近150万辆的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都能自觉各行其道,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解开助力车乱象之“结”,却又迫在眉睫。
应从生产环节限制此类车的速度
对于助力车的乱象,网友“苗苗她BABA”说,电动车骑到机动车道这个事儿,换位思考也就能容忍下。可是现在最危险的是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甚至对红灯置若罔闻。
网友“笑看333”说,电动车是相对环保便捷的交通工具,不能因噎废食。事故主要是因骑车者缺乏安全意识引发的,建议在学生中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同时制定国标,从生产环节限制此类车的速度。
网友“谢开”认为,电动车不能走机动车道,骑车者应该做到:1.走非机动车道;2.低速行驶而不能把动力开到最大;3.左转弯通过十字路口时,不能一次性左转,而要先过马路再向左转。“绝对不能画着弧线,夹在机动车中间斜穿十字路口。”
逐步限行与淘汰的做法值得借鉴
助力车之乱,并非台州独有,它同样困扰着其他城市。那么,他们又有何对策?
4月9日,《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修改草案)》通过。《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上路后的电动车也将被限时间、限路段、限区域。另外,摩托车在三环路以内将被彻底禁行。而私自为机动车加装照明大灯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去年,福建省对2008年公布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修改,要求达标的电动车,进行“实名制”管理,那些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则禁止生产、销售。
另外,福州市率先出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市区超标电动车实行补贴换购、逐步限行的政策,并对合格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管理,十分值得我们借鉴。
不能一刀切,要分类解决区别对待
助力车在道路上“横行”,很早便引起了交警部门的注意。
台州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王晨说,基于台州有150万辆超标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及其安全问题比较突出这一事实,他们拟将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希望能引起重视。
“首先要解决的是燃油助力车。”王晨说,“解决助力车之乱,要做到‘分类解决、区别对待’。”但无论是解决超标电动车还是燃油助力车问题,都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努力。
对于电动黄包车的出现,椒江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学标认为,可以逐步取消黄包车,“以前骑黄包车可解决劳动力问题,可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另外,黄包车速度慢,荷载人数有限,效率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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