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3日讯 自去年5月1日新刑法修正案颁布实施以来,“醉驾入刑”成为热议的话题。昨日,记者从我市中级法院了解到,“醉驾入刑”实行满一年来,全市已有380人因醉驾而受到刑事判决。
“醉驾入刑”后酒驾数骤减
结案数全省第五
去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正式执行。记者自台州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了解到,从去年1月1日起到5月20日,我市交警共查处酒后驾驶数量7484起,醉酒驾驶798起,其中,酒后驾驶的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而去年“醉驾入刑”正式执行以来,以5月份前10天为例,醉酒驾驶同比下降了67%。
据台州市中级法院统计数据,“醉驾入刑”实行满一年来,全市危险驾驶罪收案394件,结案380件。也就是说,已有380人因醉驾而受到刑事判决。全市“醉驾入刑”的结案数在全省中排第五位。
300多起醉驾入刑生效案件中
近99%是男性酒驾引起
同时,记者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我市“醉驾入刑”的案件中,当事人几乎都是男性。据初步统计,在300多起已经生效的“醉驾入刑”案件中,涉及女性酒驾的只有4起,其余都是男性,这个比例接近99%。
记者与多位一线执勤交警交流得知,他们查处的酒驾者几乎都是男性。而在酒驾者中,30~45岁的人最多。
全市第一起醉驾发生在椒江
据了解,“醉驾入刑”实施以来,椒江区人民法院判出了我市第一起醉驾案件。该案件发生在去年的5月7日。
当日,在台州打工十多年的安徽人刘西杰骑着摩托车到老乡刘某家玩,并在刘某家吃午饭,并喝了不少酒。事后,刘某见他醉醺醺的,就骑着他的摩托车送他回家。
喝得醉醺醺的刘西杰被老乡送到家门口后,仍不忘驾驶摩托车去幼儿园接女儿。
在接了女儿回家的路上,却被民警拦到。这时,刘西杰的酒后劲上来,连摩托车也扶不住。民警发现刘西杰身上酒味很重,就将他移交给椒江交警大队市区一中队处理。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显示,刘西杰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6毫克/100毫升,远远高于80毫克/100毫升醉酒临界值。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西杰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最影响量刑的因素
从各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来看,针对目前案件,酒精浓度绝对值高低和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是危险驾驶罪的两大主要量刑情节。
记者咨询台州海贸律师事务所律师得知,除以上因素外,醉驾后是否抗拒约束、是否有其他违规情形以及认罪悔罪态度和赔偿损失情况等,都会影响量刑。而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将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会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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