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个宁海姑娘,21岁,杭州某高校的大学生。
早在1997年,姑娘父母就因性格不合分开,因为两人并未登记,当时宁海法院判决两人解除同居关系,她跟母亲,两人当时有套两层楼的房子,挂在了姑娘名下。
此后,姑娘跟母亲一起住在外婆家,主要由外婆照顾。
而那套挂在姑娘名下的房子,给她奶奶暂住。
当年说是暂住,但这些年来,奶奶在附近菜场做点小生意,生活方便,慢慢也习惯了这个房子。
姑娘上大学后,学费、生活费等每年要上万元,而母亲月收入只有2000元,外婆年纪越来越大也需要照顾,钱开始不够用。父亲早已组建新家庭,跟姑娘基本没联系。
姑娘蛮懂事,一边读书一边做兼职,但收入只够付付生活费,学费还是不够。
去年,姑娘产生了卖掉房子的想法,她了解到,房子目前的市场价大概是80万元。但想到奶奶还住在里面,一时有些为难。
跟奶奶坦诚地说了想法后,奶奶不同意,虽然她有三个子女,但已经习惯了老地方,不想搬去其他地方住。
姑娘又提出,等卖掉房子,她愿意拿出房款的20%作为补偿。
奶奶还是不同意,并表示,如果一定要卖,就要分一半的卖房款。
多次沟通无果后,姑娘狠狠心把奶奶告到了宁海法院,要求腾空房屋交还给她。
姑娘无奈地说:“一边是学费,一边是亲人,其实我也不想走法律途径,但我不想失学,所以没办法了……”
她说,奶奶65岁,有二子一女,就算搬出这套房子,其实也是有地方住的,不至于流落街头。
法院立案后,多次通知姑娘的奶奶出庭应诉,或许是因为恼火孙女的行为,奶奶只签收材料,始终不肯来法院。
经过缺席审理,昨天,法院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物权关系受法律保护,姑娘父母分开时将共同的房屋归姑娘所有,当时的判决书已予以确认,故姑娘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判决姑娘的奶奶腾空房屋。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宁法 记者 蒋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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