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2002年
山海协作
助推发展计划
省委、省政府启动“山海协作助推发展计划”,这是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八八战略”和“五大百亿”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
山海协作工程总体目标和思路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以项目合作为中心,以要素合理配置为主线,通过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运作,引导发达地区企业向欠发达地区投资,促进发达地区产业向欠发达地区梯度转移,推进欠发达地区剩余劳动力向发达地区合理流动,发动省级部门和社会力量支持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和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发展,实现省内沿海发达地区与浙西南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的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目前,山海协作工程合作交流格局已经形成。到2007年9月,全省累计签订山海协作项目3830个,到位资金634.39亿元,欠发达地区有组织输出劳务31.82万人。
2003年
欠发达乡镇
奔小康工程
全省经过两年的“贫困乡镇扶贫攻坚”计划,到2002年,贫困乡镇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922元,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从18.1万人减少到3.7万人,基本实现贫困乡镇脱贫目标,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贫困乡镇的省区,但全省仍存在较明显区域性差距。
为减缓欠发达乡镇相对贫困、提高农民增收能力和收入水平,2003年,省委、省政府开始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在361个欠发达乡镇深化产业开发,加强下山搬迁,实行社会救助,力争到2005年,省重点扶持的欠发达乡镇一半以上达到国家小康标准。到2007年,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4500元,80%以上的欠发达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2008年
低收入群众
增收行动计划
浙江农民人均收入多年居全国省区第一,但因个体因素造成的阶层性贫困发生几率仍然很大,城乡差距依然明显,如何促进农民增收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增收,对于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目标至关重要。全省10多万干部进村入户调查,确定2007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的111万户(271万人)低收入农户,实施产业开发帮扶、培训就业帮扶、下山搬迁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救助覆盖、区域协作促进、金融服务支持、社会援助关爱等八大举措。
当年,省政府发布《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2008—2012年)》,正式启动了“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计划在2008年至2012年5年时间内,70%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每户至少有一个劳动力实现非农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农业。
“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启动,标志着浙江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战略从着眼全省到聚焦浙西南山区,从扶持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到扶持低收入农户奔小康,重心下移到底、工作拓展到边、目光放到全局和长远,实现了由消除绝对贫困到减缓相对贫困的跨越。2011年,63.4%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
2008年8月
低收入农户奔小康
工程结对帮扶
全省大规模的扶贫一直以财政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扶贫工作内涵和外延都需深化和拓展,省委、省政府适时把社会扶贫引入“大扶贫”格局。
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结对帮扶工作,结对帮扶的对象是26个欠发达县(市、区)和黄岩区、婺城区、兰溪市的52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其中省级结对帮扶2000个村,所在市、县结对帮扶3200个村。当年,各结对村投入和引进资金达1.2亿元,实施农业开发项目1604个,发展特色农业基地面积14.8万亩,带动低收入农户7.3万户。
2011年
重点欠发达县
特别扶持计划
欠发达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地区的绝对差距仍在扩大,如不采取特殊政策,可能会影响我省在“十二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
在这个背景下,浙江启动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政策。2011年起,省委、省政府决定连续3年对泰顺、文成、开化、松阳、庆元、景宁等6个重点欠发达县,每年每县安排2亿元扶持资金,扶持重点欠发达县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民生水平、增强内生功能。对磐安、衢江、常山、龙泉、遂昌、云和等6个比较困难的欠发达县,每年每县安排财政专项转移支付8000万元,分类实施特别扶持项目。
2011年
新一轮推进欠发达
地区加快发展
根据省委确定的“十二五”时期实现“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总体目标和“欠发达地区跟上全省发展步伐”的要求,为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省委、省政府研究启动新一轮的推进欠发达地区发展工程。
省委、省政府颁布29号文件《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目标到2015年,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所有县(市、区)基本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与发达地区差距明显缩小。文件指出,把普遍增加群众收入、全面提升民生水平、不断增强内生功能作为中心任务,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注重优化城乡布局,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着力构筑生态屏障,全力建设“山上浙江”,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走上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新路子。
2011年
浙江扶贫开发
体制创新试验区
浙江是农村改革先发地,在新世纪头十年统筹城乡发展中,统筹城乡发展已走过“破除城乡分割、实行城乡兼顾”的初级阶段,全面进入“推进城乡融合、加快城乡一体”的新阶段。
推进城乡融合,关键是要改革不适应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及制度体系。2011年,省委、省政府抓住中央重启“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机遇,积极设立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丽水起草了《扶贫开发体制创新试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