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孩半夜去看流星雨未归 四同伴各补偿两万元
2012年06月12日 04:43:06
浙江在线06月12日讯 去年8月13日深夜, 5个90后的孩子凑到一起,在钱塘江边玩耍。凌晨时分,潮水高涨,其中一个女孩再也没回来,当时,她离18周岁还有2个月。女孩的父母把其他4个孩子全部告上法庭,认为女儿是跟他们一起出去玩的,女儿的死,他们是要负责的。
今年5月21日,滨江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本报曾作报道)。当时庭审的焦点是女孩还未成年,那么其他人是不是应该对她负责。
6月9日,滨江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四位同伴各补偿女孩家属2万元。
法院认为:第一,女孩的父母,怎么会让女儿在深夜里离开家,“脱离监护”,父母有责任;第二,女孩虽然“未成年”,但是,毕竟离18岁只有两个月,而且已经在外打工,应该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判断,“作为杭州本地人,应当对钱塘江潮水的危险性有一定认知”,贸然下堤,也是发生意外的原因之一;第三点,其他人,有的约女孩出门,有的放任女孩独自下堤,尽管不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不构成侵权,但是客观上,也是造成女孩死亡的原因之一。
所以,最后的判决是“补偿”,而不是“赔偿”。
如果双方不上诉的话,这个案子就算了结了。18岁的女孩永远离开了,悲剧让人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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