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在全省率先实行政协委员辞职制 已出台文件
2012年06月18日 09:13:33
浙江在线06月18日讯 昨日,记者从金华市委统战部获悉,《金华市政协委员辞职规定》正式出台。据悉,以文件形式明确政协委员辞职制在我省尚属首例。
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免除委员职务的条件以外,该文件还明确了需要辞去委员职务的五种情形:因工作岗位或工作职务变动,不能代表其相应界别的;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行委员职责的;连续两年无故缺席全体会议的,一年内三次无故缺席常委会议的;已调离金华市工作或离开金华市境内一年以上的;其他情形需要辞去的。在具体程序上,将由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提出建议名单,在征求市政协党组意见后,提交市政协常委会审议决定。
市委统战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协委员辞职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市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水平,是解决好政协委员因工作岗位或工作职务的变动,导致委员结构不平衡,失去代表性,以及个别政协委员不能按要求参加政协活动,委员职能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等问题的一次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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