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9日讯 近日,温州市府办下发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提出,7月起组织实施推进市区公交经营体制改革,在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实施范围内的城乡巴士收购任务,提高公交覆盖率,改革票价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经济、舒适的出行服务。
目前,鹿城、龙湾、瓯海三区的公交为国有与民营并存的二元化格局,共有13家民营单位518辆城乡巴士,经营市区近郊及远郊的33条短途客运班线。但在市郊短途客运班线上,公交客运和道路客运矛盾突出,并存在优惠政策、运价不一致等问题。此外,某些城乡巴士车内卫生环境不佳,盗窃现象经常发生,加之车辆老化严重,改革势在必行。
意见提出,对市区518辆城乡巴士实施国有化收购,市交运集团按计划投放公交运力。以市区城乡巴士线路经营权到期为节点,尊重历史,合理补偿,依法依规推进改革。
线路处置方面,市区城乡巴士车主可选择在规定时间内终止经营或到期自然终止经营。
选择在规定时间内终止经营的,车主可选择货币处置或置换出租车指标。货币处置,即已满经营期的,给予一定的服务贡献奖和鼓励奖。经营期满前终止经营的,以剩余经营期的预期收益为基础测算给予补偿;出租车指标置换,即市政府投放部分出租车经营权指标,用于置换城乡巴士。出租车经营按市有关规定执行。车主获得补偿、奖励或置换出租车后,运管部门注销其市区城乡巴士线路经营许可范围,收回有关营运证件。
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经营期满自然终止经营或不作选择的,经营期满后不再延续其经营期限,车主无条件退出市区城乡巴士经营。
车辆处理方面,车辆可由车主自行处理,根据技术状况进行转让或报废;也可经车主和市交运集团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后,由市交运集团负责收购。
企业处置方面,对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车辆收购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人员处置方面,原城乡巴士企业的管理和司乘人员,由原企业根据用工协议自行妥善安置,也可由市交运集团根据实际需要择优优先聘用。
为强化资金保障,意见提出按照“市级财政补助一点、市交运集团承担一点、政策扶持解决一点”的筹资方案,收购资金和新车购置资金由市交运集团向银行贷款解决,市财政连续3年给予每年2000万元贷款贴息;市政府投放100辆出租车指标用于置换城乡巴士,并免除第一轮(5年)许可期内每年1.5万元的出租车使用费。市政府对市交运集团发展给予一定政策扶持。
对非法串联、聚众闹事、堵塞道路、扰乱社会秩序和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秩序、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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