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2日讯 在灰色地带游走了20多年的中国私家侦探行业,正面临着一次前所未有的整顿规范。
前段时间,全国警方开展了一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专项整治,对象正是这个行业中以贩卖公民信息为生的个体。这段时间,各地都陆续有私家侦探被起诉。
昨天,慈溪一名商务信息调查事务所的老板因此成了宁波第一个“入刑”的私家侦探。
依靠网络做“隐私掮客”
陈某,35岁,慈溪本地人。
2008年,他与人合伙开了一家慈溪市浒山强龙商务信息调查事务所,加入了几个专门查询个人隐私信息的QQ群。“当时听说做这个生意很火,很好赚钱。”
不料入行后,一单生意都没有,陈某的合伙人坚持了3个月,就转行做了房产生意,留下陈某一人惨淡经营。
2009年上半年,陈某在QQ群里看到一个叫“黄金眼”的手机定位公司,开始做手机定位生意,公司生意慢慢好起来。
“刚开始费用便宜,查询一个号码我向客户收取300元的费用,自己付给上家150元,这样平均每个月能做13笔生意,营业额每个月有4000元左右,扣除给商家的费用我能赚2000元左右。”
可陈某才做了2个月左右,“黄金眼”公司就被公安机关查处了,陈某的生意一落千丈。
直到去年6月,陈某以前加入的QQ群里,消失了一段时间的“天空”、“海星之星”、“暴雨”等几个神秘上家又出现了。
陈某又看到了转机。他的调查事务所经营的几乎都是公民隐私,具体包括:手机定位、查询踪迹、航空记录、开房记录、手机通话记录、户籍资料、车辆情况、银行账户信息等。
他的背后有一个庞大的信息买卖网络,而他扮演的不过是一名贩卖隐私信息的掮客。
明码标价出卖个人隐私
陈某交代说,每个上家只负责一块内容的查询,“比如,‘天空’查询手机定位信息,‘海星之星’查询航空、户籍、车辆等信息,‘暴雨’查询手机话单等。”
在现实生活中,他和这些上家几乎没有接触,只是每单生意谈成后,他花不同的价格把各类信息买过来,然后以约2倍的价钱再卖出去。
慈溪的一个基本行情是,一般手机移动号码定位1500元、联通号码定位400元、电信号码定位800元至1000元、航空记录300元、开房记录300元、户籍资料200元、银行账户信息1000元、移动手机话单3500元至5000元、联通手机话单2000元至2500元,另外其他想找人的业务费用都是面谈商定价格,不同的业务费用不同。
从去年6月到陈某落网,他平均每个月能做到5单生意,营业额约1.2万元,扣除给上线的费用能赚5000多元。至案发时做了9个月,获利5万余元。
存有上万条他人隐秘信息
哪些人在找陈某查询他人隐私?陈某被抓获后,办案人员拉出了他的客户清单。在他的手机里,客户一般都不用真实姓名,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陈某都用对方的一个显著特征来称呼对方。
比如,去年下半年,有一名老板要求陈某帮他定位老婆的手机,看老婆在外面有没有男人。老板开一辆宝马X5,陈某就在手机里将对方称之为“宝马X5大哥”。
陈某查了好几次对方老婆的手机位置,还跟踪了对方老婆的行踪,“四五天后就找到了大哥老婆在外面勾搭其他男人的证据。”
“宝马X5”当场就付给了陈某1.2万元现金。后来“宝马X5”因此和老婆离了婚。为了争夺女儿的抚养权,他又通过陈某来定位前妻和女儿的位置,又付了陈某3万元。但陈某还没来得及办事,就被警方抓获。
被抓时,警方在陈某的电脑上查获其非法获取的13个特定公民个人信息及12285条非特定公民个人信息。此外,还从他办公室搜出了窃听器、对讲机,还有一部分跟踪器。
跟踪器陈某买来是卖给有需要的客户使用的,但作用不完全仅限于此,为了“工作需要”,他也通过这些跟踪器得知客户的行踪。
昨天,陈某被慈溪检察院起诉到慈溪法院。
【延伸阅读】
怎样算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的一个罪名。
打击的对象分两种:一类是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另一类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私家侦探属于后者。这个罪名的最高刑为3年。
目前,浙江省参照的一个构罪量刑的标准是:一般指获利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取特定的20名以上公民个人信息,或者非法获取不特定公民信息10000条以上。
私家侦探调查的证据有效吗?
“那得看是什么样的证据。”慈溪法院的一名法官说,比如在离婚官司中,一方为了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而甩出的“床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具有一定的证明力的。
而另外的通话清单、手机定位截图,这些证据单独并不能证明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一般很难获得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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