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时间开具三十余份虚假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使得五百余头依规定不能屠宰的猪流入市场,这其中包括不少死猪、病猪。
昨天,义乌稠江街道防疫检疫员龚金龙,义乌市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科科长龚益华,被义乌检察院以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提起公诉。
这是金华地区首例因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也是浙江省开展“百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以来首起国家工作人员因渎职被刑事追究的案例。
举报查获生产死猪肉大案
去年8月10日,义乌警方接到线索,称在城西街道杨村垃圾房发现有病死猪内脏,同时还发现一辆五菱面包车在上溪镇某废弃养猪场附近出入,有运输病死猪的嫌疑。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
8月23日,经过跟踪排摸,吴某等人非法设立的屠宰场被查获,当场查扣未屠宰的病、死猪三头。经检验:其中两头猪携带着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而经义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鉴定,查获的猪产品均混有死猪肉。
警方调查发现,从2009年到2011年间,吴某、沈某等人将病、死猪非法屠宰、加工并销售给邢某等十余人,共计销售金额达人民币60万余元。
很快吴某及下游经销商共计20余人先后被抓获并追究刑事责任。
审讯牵出国家工作人员
警方把案子移交给检察机关。办理该案的检察官说,这个案子中所有的问题猪都是通过正规屠宰场流入市场的,要进入屠宰场,必须要有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这些“问题猪”的屠宰场入场许可哪来的呢?
在对落网的主要嫌疑人进行了几次审讯和侦查后,两名国家工作人员终于浮出水面:龚益华、龚金龙叔侄。
龚金龙是检疫员,他还有一个身份——义乌某屠宰场股东,沈某和吴某是这个屠宰场的客户。
2011年3月开始,沈某为了让“问题猪”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屠宰场,通过吴某找到了龚金龙。为了自己屠宰场的生意,龚金龙答应帮沈某从堂叔龚益华那里开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虽然龚益华意识到这种事情可能存在问题,可碍于亲情,最终还是答应帮忙。
至案发,叔侄两个人共为沈某开具了共计三十余份虚假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使其收购的五百余头因没有合法手续依规定不能屠宰的猪流入市场,其中包括部分病猪被送入屠宰场屠宰后出售。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朱勤 记者 董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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