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目繁多的霸王条款严重恶化了消费环境。视野网供图
快递行业的条款数达94条
浙江在线07月19日讯
日常生活中,霸王条款往往分布范围广、涉及领域多、侵权方式变化快,消费者对此防不胜防。 日前,一场大规模霸王条款整治行动正在全省展开。今年4月起,省工商局、消保委启动整治消费领域合同霸王条款专项行动,共收集到各类消费投诉、举报1000多条,其中属消费领域合同问题条款610条。这些条款覆盖了金融、汽车销售、商业、旅游、酒店餐饮、物业服务、装修等20多类消费领域。 快递行业的问题条款数达94条,占比15.41%,成为消费者关注行业的榜首,电信业紧跟其后,达85条,占比13.93%。其后依次是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健身业、银行、汽车、房产销售、餐饮、保险和公用服务等行业。 快递业“霸王”多 网购让人又爱又恨,恨的很大部分因快递而起。此次征集到的问题条款中,快递行业的条款数达94条,占比15.41%,名列第一,成为消费者投诉最集中的“重灾区”。 快递业常见的霸王条款有一条:快递公司人员在交付快件时,要求消费者先签收后验货,且外包装不破损时不对内在商品的完好负责。“这一条我自己就碰到过,也是让买家和卖家最抓狂的。”省消协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买家签收的过程,就是和快递员“斗智斗勇”的过程,碰到素质较低的快递员,“如果买家不签收,就直接走人,然后把你的快件当废件处理,甚至要自己跑去快递公司取件。”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下一步全省工商部门将对快递业格式条款采取统一备案行动,全面规范快递业的格式合同条款。遇到“快递霸王”的,可以直接找当地消协投诉。 钻了法律空子 对征集到的610条问题条款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条款难以定性,属于‘模糊地带’”。省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任强称,这部分条款看上去像霸王条款,但现有法律又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很难套上去,似是而非,消费者如果签订了这类条款,只能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任强向记者打了个比方,例如未保价的快递物品丢失,按照法律,快递公司按运费的3倍赔偿,有特殊情况的按照运费9倍赔偿。现实生活中,3倍的运费通常是30块钱,而货品的价格有可能是10倍或者更高。“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一般和快递公司调解是无果的。” 浙江省星韵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清旺也向记者表示,在认定霸王条款的过程中,专家之间也有意见分歧,有一部分原因是无法照搬法律,导致无法定性。“例如快递业,发展非常迅速,许多问题防不胜防,有快递公司的条文就钻法律空子,我们也非常无奈。” 应该较真到底 作为一个法律专家,吴清旺自己也碰到过很“霸道”的事。“有一次去上海吃饭,买单的时候发现还要付一笔液化气的费用,等于说烧炉子的费用还要顾客自己掏钱。”他当下就较了真,坚决拒付这笔费用,最后维权成功。 “面对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就是要较真,对霸王条款说‘不’。”吴清旺坦言,现在的商家因为违法成本太低,再加上有些消费者“息事宁人”的心态,所以才这么有恃无恐。 一家网络机构曾经做过一个在线调查,有57.6%的网友经常遭遇霸王条款,还有42.4%的被调查者表示会“偶尔碰到”,没有碰到过霸王条款的人几乎没有。调查同时发现,权益遭霸王条款侵害后,有六成消费者会尝试交涉,但如果维权艰难就只好放弃,还有两成半的消费者根本不知道如何维权,表示会坚持维权的被调查者一成还不到。 能较真的消费者不多。“面对厚厚的一叠合同,我们甚至看不明白。”有消费者吐槽,不可能人人都是专家,又懂专业知识又懂法律。的确,我们在呼吁消费者要“较真”的同时,更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能起到行业管理的作用,先替消费者把一把关。 案例 这10种条款很“霸王” 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10条全省主要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便于消费者鉴别。今后遇到这样的条款,消费者可要多个心眼儿: 1、本卡不退、不记名、不挂失、不换卡、不换现、遗失不补。 专家意见:这些规定的大肆存在与我国消费卡法律规制的缺失有密切联系。就本条而言,主要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利,限制退卡、转让均系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2、此卡自发卡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作废视为自动放弃卡内余额。 专家意见:本条规定,经营者只强调自身的权利,排除消费者的权利,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违背公平交易的原则。 3、家用电器退换货时,商品包装、外观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三包”。 专家意见:只要商品符合“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条件,经营者就不能以没有包装、附件为由限制消费者的求偿权,拒绝承担法定的“三包”义务。 4、本公司保留对优惠资费进行调整的权利,欠费暂停服务期间,乙方(注:用户)仍需支付套餐费用。 专家意见:(1)随意调整资费,违反合同法,侵害消费者变更合同的权利;(2)停机不停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其公平交易权利。 5、洗涤衣物,如有质量问题请立刻告知,离店概不负责。 专家意见:对于明显破损、染色等干洗中的常见问题,消费者可将衣物送到有关机构进行问题原因的鉴定,如确属由于洗涤不当所造成的,店家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6、贵重物品请交前台保管,否则遗失概不负责。 专家意见:虽然不少商家免费为购物者存包,但也带有强制性,负有保管义务。如寄存的包裹丢失,商家把责任全部转嫁消费者承担,也有违消法有关规定。 7、业主违反装修规定,物业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派人拆除及恢复等措施,其造成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业主承担。 专家意见:法律角度看,水、电、气的提供与使用是业主与水、电、气供应商之间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而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则是物业服务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根本无权对业主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强制措施。 8、门票一经售出,不得退回。 专家意见:此规定有违公平原则,在双方利益于对方当事人显失公平。这是因为,门票只是双方服务合同的凭证,属于资格券,其本身不具有经济价值,具有经济价值的是当事人接受的服务。 9、汽车办理按揭贷款,需到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 专家意见:强制消费者与其指定的经营者交易,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10、车辆交付时,因厂商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海关及税收政策)致使车价上调或优惠幅度减少,乙方则有权将车辆销售价相应上调。 专家意见:厂商、国家政策等因素引起的价格调整属于经营风险,该约定属于转嫁经营风险,限制自己责任。 链接 工商严打霸王条款 浙江省消费领域合同“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份开始,为期8个月,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自纠、引导、查处和规范阶段。据6月底统计,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已出动执法人员4500多人次,对主要消费领域19235份各类格式条款进行了检查。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对征集审查出来的“霸王条款”,进行分门别类,有针对性采取统一行动,从企业自纠、行业自律、消保督导、工商整治四管齐下,全面规范我省主要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 省工商局表示,对尚未构成“霸王条款”,但确属不合理、不平等或者违反公平原则确定权利和义务的格式条款,工商部门将积极以行政指导、约谈或告诫等方式,建议或帮助企业或行业自行修改或完善条款。对诸如最终解释权、概不退换、概不负责、概不承担等带“概”字的“霸王条款”,要使其基本上从我省主要连锁超市、商场、店堂、营业大厅等消费场所或领域退出或消失。 微议 @0511天蝎:商家玩的就是文字游戏,利用消费者的心理来推销产品,再加上霸王条款,消费者在这些商家面前永远都是弱者。不要说我们是上帝,上帝也挨宰。 @清月-无尘:整治霸王条款,关系到千千万万消费者的权益,关注中…… @凤凰起舞225: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白消费,对这些商家的霸王条款是该整治了! @依然:维权不是件容易事,据理力争也生气伤身,面对霸王条款,绝不妥协。 @张少君律师:商家单方面的格式条款,多数都是霸王条款。打掉它。 @lijun:销售做的不仅仅是市场,更重要的是管理。 @陈传来转播:不签相关合法合同,或者签了不能依法解约,或者是签了霸王条款等,都是一方过于强势霸道、一方过于弱势孤单的原因,可能也有不懂法或钻法律空洞占对方便宜动机不纯的原因……有错就改,也是做人做事原则之一。 @韩彬翔: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工商局多多宣传教育! @张海东:维护自己的正义,争取自己的权利,打倒那些霸王条款! @新闻910赖皮小象:霸王条款是商家推卸责任的慢性毒药!诚信经营是企业生存的必要投资!!! @消费人生之我见:人人较真儿,对霸王条款说不。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思想影响,不少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自认倒霉。如此,不但自己遭受经济损失,而且还助长了一些经营者的不法行为。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破财免灾的想法,也是霸王条款屡打不绝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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