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人员上路执法。
浙江在线07月30日讯 典型案例
“计价器、顶灯、车身喷漆一应俱全,又是一辆‘克隆’出租车!”7月21日凌晨,市运管处海曙大队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将一辆“克隆”出租车依法拖离查扣。
这辆“克隆”出租车最为特殊的是,该车驾驶员是一个有从业资格证的出租车夜班驾驶员,他把自己从公司承包的正规出租车转包给别人,自己则“复制”了一辆一模一样的“出租车”从事非法营运。
据市运管处海曙大队大队长李强介绍,7月19日,海曙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车牌为浙B·T4131的出租车在某小区已经停了一周多时间,一直没有开出去营运,而且在小区内发现过两辆浙B·T4131出租车(一辆是捷达车、一辆是桑塔纳志俊)。海曙大队在接到举报信息后,立即出动执法人员对该车和周边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通过出租车信息平台查询,初步确认该车为一辆不折不扣的“克隆”出租车。随后,运管人员一连两天从每天中午守候到晚上10时,但始终不见有人来驾驶该车。后经向小区居民调查了解到,原来每日凌晨2点—早上8点是该车的营运时间。终于在7月21日凌晨,海曙大队联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经过周密的部署,依法将该“克隆”出租车拖离查扣,并移交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调查该车车主和使用人的情况。
小区业主表示:我们也一直很奇怪,别的出租车白天黑夜跑生意都来不及,这辆车以往都是白天停着,凌晨倒是开出去营运,最近已经很久没见它开出去了。
接下来的调查让运管人员更加吃了一惊,该辆克隆车“克隆”的是浙B·T4131出租车,但是该克隆车车主竟然就是浙B·T4131的夜班驾驶员,目前仍承包该车。原来,他将浙B·T4131转包给他人营运后,自己驾驶“克隆”出租车从事营运,以掩人耳目。
据了解,“克隆”出租车,将按无证“黑车”处罚,依据2012年7月1日施行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处以1万—5万元罚款。
运管人员告诉笔者,“克隆”出租车大都使用报废、拼装车辆,价值甚低,仅靠扣车、罚款等行政手段,其违法成本与获取的利益相比实在太低,司机往往有恃无恐,大不了弃车了事,这也是“克隆”出租车屡禁不止的一个原因。
在此,运管部门也警告从事类似违法违规行为的车主,运管部门将加大对车辆“克隆”行为的查处力度,违规经营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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