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企业法人代表和总经理涉嫌恶意欠薪受审
2012年08月16日 07:26:42
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 近段时间,温州一些企业因恶意拖欠员工工资,企业负责人纷纷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昨天,我市制药设备知名企业“日普”公司的法人代表和总经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在龙湾法院一审开庭。法庭未当庭宣判。
“日普”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制药、生物、保健品、精细化工、乳品、食品饮料等轻工机械的开发及设计,在业界有点名气。据指控,去年8月至11月,浙江日普制药设备有限公司拖欠34名工人工资,共计37.6万多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及总经理孙某在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并逃匿。去年12月16日,劳动部门责令该公司支付工人工资,但谢某、孙某明知该指令书已经送达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工人工资。归案后,孙某在提起公诉之前支付了所欠的劳动者报酬,并依法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8月15日庭审中,对为何不支付工资的原因调查中,两名被告人均称因公司资金链断裂,而断裂的缘由,不时出现民间借贷的影子。
就被告人“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认定,公诉人指出“两点”:一是该公司名下还存有财产,包括设备和原材料;二是两名被告人私人名下也有财产和车辆。该两点认定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均有能力支付员工工资的财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某、孙某作为“日普”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但以逃匿方法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并经政府相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记者 黄云峰
编辑:
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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