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1日讯 “在温岭九龙国际大饭店,拿着去年的赠券住宿,都入住了,服务员拿个老板换了的理由,把人喊下来退房,太缺德!知道有孩子睡着了,这个点把孩子弄醒,无良奸商!”8月18日晚11点13分,网友“WEEKEND20071116”发了一条微博,诉说了他的不满。
8月18日晚,温岭的周先生带着妻子和5岁大的孩子住进了温岭九龙国际大饭店。“因为身上还有张这家饭店赠送的客户券一直没有用,刚好可以用掉。”周先生说。
“这张券是饭店以前免费赠送的。”周先生说,这张客户券并未标明有效期限。
当天晚上9点30分左右,周先生拿着这张客户券到前台登记了一个房间,并当场刷了500元的房间押金。
可等一家三口都住下了,周先生却突然接到了饭店打来的电话,“他们说这张券已经作废了,让我下去补办手续。”饭店方给出的理由竟是,老板换人了。
“那会儿都晚上11点了,而且客户券不能用,为什么不在登记时就提出来?”电话中,周先生和对方发生了争执。
周先生坚持认为,这张券是可以使用的,酒店没有发过通告声明此券作废,在之前登记时前台也没有说不能使用。
不过让周先生更生气的是,当他提出要退房时,对方竟然还要他缴纳客房清洁费。
“才住了1个半小时,就要我交清洁费,这算什么道理?”一时之间,双方协商不下,气不过的周先生只能把孩子叫醒,带着孩子去了别的酒店。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这家饭店的邵经理,邵经理承认,当晚周先生确实拿着一张客户券来住店。
不过,邵经理说,酒店是他们公司今年3月新接收的,这张客户券确实已经作废了。
由于当晚的前台没有仔细核对,就给周先生安排了房间,直到主管确认后才发现有问题,导致了这场纠纷。
“我们也希望他能继续住下,可他坚持要退房,按理说是要收取房间清洗费的。”邵经理说。
温岭市消保分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饭店这样的做法不可取。
该负责人认为,赠客户券表明酒店和客户之间形成了合约关系,这家酒店属于股份制的公司,一个股东的离职并没有改变公司的性质,不能因为简单的一句“老板换了”就单方面宣布终止合约,这样损害了持券消费者的利益。
他说,除非公司整个都换了,并对外登报发出公告后,这样合约才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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