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1日讯(记者 李利 通讯员 盛丽萍)“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今天上午,浙江国税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近年来浙江国税征管改革工作,分析了当前国税征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国税征管工作的具体措施。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1-7月,全省国税部门直接组织收入2206.86亿元,同比增长4.38%,增收92.65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1063.63亿元,同比增长15.95%,办理各类减免税262.0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经济下行影响,国税部门适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切实帮助企业减负。据省国税局局长周广仁介绍,目前浙江已经将增值税的起征点从原来的月营业额5000元上调至20000元,仅此一项今年1-7月就减免税收12.78亿元。
“我们全省国税增管的个体工商户大体上是124万户,按照这个规定,我们大体上有100万户左右的个体户已经在起征点以下,每个月经营额在2万块以下进行免税,享受这方面的一些优惠,包括部分的一些小微企业,规模比较小的小企业也能享受到这方面的一些政策”周广仁说道。
除此之外,国税部门还针对小微企业实行免收发票工本费,为全省小微企业减负3383万元。
另据了解,从今年12月1日起,我省还将启动“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自新旧税制转换之日起,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适用6%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