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1日讯 (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姚高峰) 自从有了微博,互联网变得热闹起来。前段时间,微博红人木子美和方舟子就在微博上展开了一场“骂战”,引得无数网友围观。然而,也有人因为微博上的某些言论惹上官司。
上个月,王先生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一条信息,称浙江盘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半年时间里“非法裁员二分之一”,“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裁员500余人”,并指出该公司“利用实习生填补用工缺口”。
微博发出后,引起了部分网友转发和评论,浙江盘石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石公司)遂一纸诉状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盘石公司认为王先生微博所描述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侵犯了公司的名誉权。
今天,本案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开庭,引起了众多媒体关注,业界称此案为“浙江省首例微博名誉侵权案”。
争议焦点一:微博内容是否属实?
盘石公司:不是“裁员”是“正常人员流动”
王先生:14名前盘石公司成员与企业存在劳动争议纠纷
法庭上,有关被告微博中所提的盘石在半年时间“非法裁员二分之一”、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裁员500余人”、“利用实习生填补用工缺口”等内容是否属实,成为了案件的一大争论点。
原告盘石公司认为,公司在近期的确有过一些人员变动,但这些人员变动并不是所谓的“裁员”,是互联网企业正常的人员流动,而且人数也没有被告所说的那么多。
至于被告所提的“利用实习生填补用工缺口”,盘石公司认为企业作为大学生见习训练基地是经过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杭州市人事局审核通过的。
盘石公司称,被告在微博中使用了“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利用……漏洞”等语言,对原告具有诋毁、诽谤性质,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被告王先生则认为,自己在微博上所说的内容,并不是信口开河。
据他了解,盘石公司实际雇员人数自2012年1月末的973人减至8月6日的505人,王先生说,如果被告对此有异议,可由法院向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搜集相关证据。
另外,在一份向法庭提供的调查收集证据申请书上,王先生列出了一份前盘石公司的雇员,总共有14人,王先生说,这14人与原告盘石公司近期存在劳动争议纠纷,已向劳动监察行政部门举报。
在王先生看来,这14名雇员并不是和盘石公司“友好分手”,中间存在着劳动争议纠纷,这就证明了其在微博上提出的“裁员”观点。
争议焦点二:微博造成的影响有多大?
盘石公司:微博导致公司出现退单
王先生:转发数只有几十条对企业影响不大
在另一个焦点问题,微博造成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双方再次各执一词。
原告盘石公司称,由于被告大量传播扩散不实言论,导致原告出现大量经济损失,公司出现了退单情况,截至目前,原告退单返还客户的款项已达25694元。
据此,盘石公司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被告赔偿退单损失、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总计3万余元。
王先生称,自己转发最多的一条微博仅有72个转发,其影响力对于一个企业法人而言微乎其微。同时前述也已分析,自己的相关行为,对原告不构成名誉侵权,更谈不上给原告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原告无权要求其支付相关赔偿金。
“浙江省首例微博名誉侵权案”引人关注
盘石公司:微博对双方都是一种伤害
王先生:只要是事实还会发类似微博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这起民事诉讼案,被业界定义为“浙江省首例微博名誉侵权案”,此案的判决,或将为今后的同类案件起到借鉴和指导作用。
今天的这起案子吸引了杭城数十家媒体到场关注。
盘石公司一名负责人在庭后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将王先生告上法庭,是想有一个惩戒和警示作用。
该负责人称,微博上有言论自由,但这种自由必须建立在不违法、不违规的前提下。
“他可能认为在微博上讲得痛快,无伤大雅,但其实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伤害。”
本案的被告人王先生是杭州某房产公司的一名内刊编辑,今天的庭审,他没有请律师,而是自己给自己辩护。
王先生说,起先他看到盘石公司的前雇员在微博上发布一些维权信息,综合了一些信息再加上自己的调查,就萌生了要在微博上发布此事的想法。
“虽然原告在法庭上陈述了诸多理由和意见,但是对于案件最关键的几点内容,他们并没有拿出证据。”王先生表示,自己愿意庭外调解,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将等待法庭的最终宣判。
对于此事的做法,王先生坚信自己没有不妥,也没有侵犯对方的名誉权,他告诉记者,如果下次又在微博上看到类似的事情,只要是事实,他仍然会站出来为弱势群体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