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讯(通讯员 许振苍)吸根烟也要被拘留?是场地没选对!让苍南人陈某没想到的是,自己上班时吸一根烟,竟然要蹲了五天班房。
8月21日,苍南警方在对辖区进行消防检查时,将在厂房里吸烟陈某抓获。
陈某是苍南一文具厂的车间工人,还是个老烟枪,经常在厂房里偷偷吸烟,有几次被同事发现制止,他也依旧我行我素,不肯把烟掐灭。
这天上午,苍南公安民警来到文具厂进行消防检查,看到陈某叼着香烟在车床前做事,正好抓了个现行。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文具厂是以生产塑料产品为主的工厂,厂房内到处都是塑料制品,也贴了很多禁止吸烟的警示牌,在陈某工作的车床上就贴着禁烟警示牌,而在陈某这个老烟枪的眼中,这些警示牌都被忽视。
目前,陈某因涉嫌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天。
警方提醒:像加油站、加气站、一些大型商场超市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仓库等都属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在这些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将被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