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湖州8月31日讯(通讯员 任云飞)今天,浙江湖州父子岭卡点大队民警制止了一起载人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将摩托车安全护送出高速出口,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纠正和教育。
下午5时许,大队长杜剑与两名民警巡逻到G25杭宁线往江苏方向2218KM处,发现一辆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并且车上还载着人,车速非常快。
民警见状立即采取尾随护航慢慢靠近,特意选择了一处路面较宽的位置通过喊话器将其喊停,并在来车后方做好预警措施。
询问得知驾驶人(徐某)和妻子(陈某)为赶时间回长兴泗安老家,误从杭宁高速路入口进高速的,上了高速后就找不到出口了。
民警随后向驾驶人指出此行为存在极大的交通事故隐患,若发生交通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同时指出,在浙江高速公路上是不允许驾驶摩托车和行人行走的。驾驶人听后感觉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
考虑到安全,民警让驾驶员的妻子乘坐警车,让驾驶员沿着硬路肩驾驶,警车在后方为其护航从前方长兴收费口下高速。
据悉,浙江省高速公路每个收费站入口处都有一块醒目标志,标志的内容表明行人、非机动车、二轮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交通元素是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
交警部门提醒,浙江省高速公路是禁止摩托车驶入的,司机在行车时要注意查看道路交通标志,以免开错路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