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新闻单位:
2012年伦敦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锐意进取、奋勇争先,获得了竞技体育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赢得世界赞誉。浙江籍运动员取得了4金、2银、2铜,破2项世界纪录和2项3次奥运会纪录的优异成绩,为国为省争了光。为全面报道奥运会盛况,浙江的媒体派出了精兵强将,在伦敦奥运会上见证了我国、我省运动员勇夺金牌的吉庆时刻,见证了世界人民在奥运会大团圆的感人气氛,见证了奥林匹克精神在世界范围内的进一步传播,,期间浙江的新闻媒体对浙江健儿在奥运会上的表现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根据计划安排,现拟对报道伦敦奥运会的新闻作品进行评比。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评比范围
2012年7至8月期间,在全省有公开刊号或经国家批准的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刊登、播发的有关伦敦奥运会报道的作品,重点是有关浙江籍运动员备战、参加伦敦奥运会的报道。参评作品题材不限,可以是影像类、文字类、图片类、广播类。以上作品以单位报送为主渠道,个别记者如以个人名义投稿的,评委会也将纳入评选范围。
二、评比方法
(一)各新闻单位推荐优秀作品,每个单位每类限报5篇(件),请各新闻单位在9月中旬将优秀作品报送到省体育记者协会秘书处。
(二)省体育局、省体育记者协会组织省内专家组成评委团对推荐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出最佳作品、优秀作品和最具传播力奖,评审结果将于9月下旬公布。
三、报送要求
(一)内容:参评作品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充分体现浙江体育工作的亮点和和竞技体育的魅力,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社会效果好,内容真实,新闻性强,主题鲜明,语言生动,制作精良,富于创新,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二)格式:文字类作品请转换成Word文档用A4纸打印(要求:全文字体:仿宋;字号:小三号;行距:固定值24磅;上下左右边距:2.2厘米),一式5份,并交电子版;图片类作品以8寸照片一式5份;影像类、广播类作品请刻录成光盘。报送的作品请注明作者、发表的日期、载体(版面、栏目等)。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将设影像类、文字类、图片类、广播类作品最佳作品各2名,优秀作品各3名,最具传播力奖各5名。主办方将给最佳作品颁发奖杯及证书,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并对获奖作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相关事项
请各新闻单位于9月18日前将推荐作品报送省体育局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报以下邮箱:zjtyjb@163.com,联系人:陈艳平,电话:0571-85060919,13738098377。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邮编:310004。
附件:“万事利杯”浙江省奥运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信息表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