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9月7日电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7日中午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申明,在承认曾为转基因“黄金大米”进行伦理审查的同时,否认曾出具进口“金大米”证明及该院王茵研究员曾参与现场试验。
该院在其发布的《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关于<黄金大米中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研究论文初步核查情况》中表示,2004年8月,美国塔夫茨大学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希望以浙江为现场,开展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明确植物β-胡萝卜素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包括研究菠菜、β-胡萝卜素胶囊和金水稻中的胡萝卜素在儿童中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
该院同时承认,在王茵提交的伦理审查申请中,美方PI负责人是汤光文、中方PI负责人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荫士安和该院的营养学研究员王茵。伦理审查申请提交的材料中明确提及了试验所需的“‘金大米’在美国FDA备案”的资料等相关文件。
2004年,该项目在浙江省仙居县开展了菠菜和b-胡萝卜素胶囊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的部分工作。在项目试验中,未涉及“金大米”,相关结果已公开发表。由于前期的研究结论不具有典型意义等原因,2008年7月后,NIH合作项目未实施过。该项试验随后于2008年5月至6月间在湖南展开。
申明援引王茵研究员本人的表述称,“由于现场已不在浙江等多种原因,而且NIH合作项目美方PI负责人汤光文、中方PI负责人荫士安都在湖南衡阳现场,所以合作项目具体实施过程本人不在湖南现场,在整个过程中本人没有经手也没有见过“金大米”,更没有就“金大米”试验和任何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还同时申明,该院从未为NIH合作项目出具过进口“金大米”的证明。但基于该院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协议,2008年5月20日该院曾向北京海关出具了同意塔服茨大学汤光文博士携带用于现场干预实验研究用的富含胡萝卜素的菠菜和胡萝卜样品的证明。
王茵研究员本人明确表示:在《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β-Carotene in Golden Rice is as good as β-carotene in oil at providing vitamin A to children》)一文发表前,她未收到过《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的论文发表通知,也未签字同意发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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