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7日讯(记者 施宇翔)记者最新获悉,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于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对“黄金大米”人体试验一事的回应,将初步核实情况作了告知。浙江医科院承认参与"黄金大米"试验 省农业厅称无权叫停
该份“初步核查情况”称,2002年,美国Tufts大学Guangwen Tang(音译:汤光文)申请获得美国NIH资助项目“Vitamin A Equivalence of Plant Carotenoids in Children(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项目研究是:明确植物β-胡萝卜素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包括研究菠菜、β-胡萝卜素胶囊和金水稻中的胡萝卜素在儿童中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
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荫士安研究员(论文第三合作者)介绍,浙江省医科院王茵研究员(论文第四合作者)参加合作,基于希望浙江作为现场,2004年8月Tufts大学与该院签署合作协议,该项目美方PI负责人是汤光文、中方PI负责人是荫士安和王茵。
2003年11月3日王茵研究员向浙江省医科院伦理委员会提交了项目申请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伦理委员会(2002年10月20日)、Tufts大学-新英格兰医学中心伦理委员会(2003年3月28日)的审查材料,以及“金大米”在美国FDA备案资料等相关文件。
浙江省医科院伦理委员会依据涉外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要求,2003年11月21日审查了王茵研究员提交的申请,11月29日作出了“请严格按照研究方案认真实施,对每一位参试对象认真说明临床试验的目的和要求,在取得本人同意后方才可以开始本项研究”的伦理审查意见。
2004年该项目在浙江省仙居县开展了菠菜和b-胡萝卜素胶囊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的部分工作。在项目试验中,未涉及“金大米”,相关结果已公开发表(卫生研究,2007;36(5):547-551)。王茵研究员明确表示,由于前期的研究结论不具有典型意义等原因,2008年7月后,NIH合作项目未实施过。
2008年5月至6月间该合作项目在湖南继续实施。王茵研究员本人表示:“由于现场已不在浙江等多种原因,而且NIH合作项目美方PI负责人汤光文、中方PI负责人荫士安都在湖南衡阳现场,所以合作项目具体实施过程本人不在湖南现场,在整个过程中本人没有经手也没有见过‘金大米’,更没有就‘金大米’试验和任何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称,该院从未为NIH合作项目出具过进口“金大米”的证明。由于该院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30571574)合作协议,2008年5月20日该院向北京海关出具了同意Tufts大学汤光文博士携带用于现场干预实验研究用的富含胡萝卜素的菠菜和胡萝卜样品的证明。
王茵研究员本人明确表示:《β-Carotene in Golden Rice is as good as β-carotene in oil at providing vitamin A to children》一文发表前,她未收到过《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的论文发表通知,也未签字同意发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