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中秋、国庆假期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浙江省公安厅决定自2012年9月30日至10月7日的每天6时至20时,禁止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
在允许通行时段内,不得驶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线路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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