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公安厅新闻传媒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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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公安厅新闻传媒中心是省公安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省公安厅现有的纸质媒体、户外宣传媒体、公众网络媒体、影视传播媒体等公安新闻宣传资源实体性运作,并承担公安通讯员业务培训等其他相关业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网站新闻采编岗位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岗位编制预算方式为全额拨款。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要求;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3日后出生);
3、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及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
5、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编辑能力以及敬业精神、团队协作能力,沟通能力较强,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二)补充说明
招聘条件有关的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3日9:00—16:30期间(午休时间除外),到庆华饭店(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58号,省公安厅机关附近)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附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不退还)。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招聘单位将在网上集中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酌情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预计于10月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地点及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笔试科目为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有关的专业性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sgat.gov.cn,“政务公开/公告公示”专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公安厅(干部处):0571-8728602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邮编:310009)
电话:0571-87286931(裘凌),87286927(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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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新闻传媒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