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0月15日讯(通讯员 郑子裕)为切实加强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消除社会面上的火灾隐患,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近日,开发区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开展十八大消防安全督导检查。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每到一处,都认真对各单位、场所的消防控制室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被遮挡和损坏;消防设施运行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等情况进行检查。
在对位于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石牛路87号的浙江华星电机有限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该综合楼二层楼梯间设置防盗门,妨碍疏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拍照取证后,决定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浙江华星电机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处罚。检查人员要求该单位负责人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并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场所负责人也表示:今后一定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身边无火患。
下一步,开发区消防大队将进一步落实该行动,持续加大对违规建筑,使用易燃易爆产品等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深入对商超、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确保全区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