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0月18日(通讯员 徐英俏)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的火灾综合防控能力,10月17日,松阳消防大队“以铁的手腕”狠抓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对我县一家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的足浴店予以叁万元的重磅处罚。
据悉,该足浴店名叫富足轩,位于松阳县环城西路117号,主要从事足疗服务,个体工商户性质,共1层,建筑面积720平方米。10月17日,松阳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该足浴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足浴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为严肃法律、消除隐患并起到警示作用,从源头上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发生,保障社会经济安全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松阳县富足轩足浴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在该案件查处过程中,消防执法人员根据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对被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解释教育。对此处罚,场所负责人表示诚恳接受,并表示要深刻吸取教训,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为顾客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