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0月22日讯(通讯员 李芳芳)为切实加强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消除社会面上的火灾隐患,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连日来,青田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开展消防安全督导检查。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每到一处,都认真对各单位、场所的消防控制室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被遮挡和损坏;消防设施运行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等情况进行检查。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本着“严格细致、不留死角”的原则,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一一指出,并就如何整改隐患,如何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指导。在对青田县金虹服装辅料饰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较为危险的公共安全火灾隐患。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迅速拍照取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该单位处以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提醒:现在处于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期间,消防安全态势严峻,各单位、场所要积极开展自查自检工作,保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将火灾隐患扼杀在摇篮里,确保真正做到零火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