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26日讯(记者 张冰) 当初招商的时候,杭州九堡客运中心小商品城承诺的是可以给每家商户办理单独的营业执照。但如今小商品城已经开业一年多,商户们的个体营业执照还没办下来。
许多商户感觉自己受到蒙骗,向小商品城有限公司提出退租等要求,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对此,记者专门咨询了法律专家,律师认为,如果是因为小商品城的原因造成营业执照办不下来,商户可以对方单方面变更合同条件的理由提起诉讼,向小商品城负责方索赔。
“市场”变“商场” 商户的营业执照办不下来
从去年1月份开业到现在,九堡客运中心小商品城的商户们就期盼个体营业执照早日能够办下来。但一直等到今天也没等到。他们从工商部门那里得到的消息是,小商品城没有办理市场名称登记证,商户也不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2010年,九堡客运中心小商品城开始招商,其中一条招商条款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入驻小商品城,可以办理工商、税务证照。而且这些都会由小商品城代办。
有了营业执照,商户们可以告别以往“小商贩”的身份,有了自己独立的店铺,以后对于扩展业务也有非常大的帮助。
“我们这里的商户有很多是外地人,有了营业执照以后,孩子入托等方面都会很方便。”朱先生入驻小商品城的商户之一,他用20万元租下5间店铺,在这里从事箱包批发生意。
正是因为举办方承诺给商户办理营业执照,小商品城很快就吸引了200多位商户。双方在合同上明确了这一点:乙方(商户)必须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后方能开始营业,办理上述证照由甲方(小商品城)代为办理及负责每年的年检和年审。
然而,等2011年1月小商品城开业后,商户们迟迟等不到梦寐以求的营业执照。因为没有申请到市场名称登记证,小商品城举办方不再自称“市场”,而是“公司化运作的商场”。
以“市场”名义招商,却以“商场”名义经营。小商品城举办方不能为商户办理独立的营业执照,商户们自然就不乐意。不少商户提出,要求小商品城举办方退还租金,并赔偿装修等方面的费用。
市场方开出“空头支票” 工商部门曾责令整改
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场名称经核准登记后,市场举办者方可从事市场招商、市场广告宣传等经营活动。但实际上,九堡客运中心小商品城负责方在市场名称登记证申请下来之前,就已经完成招商工作,还为商户开出了承诺办理独立营业执照的“空头支票”。
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九堡客运中心小商品城负责方,杭州客运中心站小商品城有限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陈强承认,当初小商品城是准备按照市场的模式去做,也确实是以市场的名义招商,但没有想到市场名称登记方面控制很严格,至今也没有办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证。
而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市场举办者未经市场名称核准登记从事市场招商、市场广告宣传等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市场名称登记手续,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办理市场名称登记手续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责令限期退还向场内经营者收取的商位出售、租赁等款项;逾期不退还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因为小商品城在市场名称经核准登记之前就市场招商、市场广告宣传等经营活动。工商部门也认定这种做法属于明显违规。去年1月份,杭州工商局江干分局就根据这一规定,要求杭州客运中心站小商品城有限公司责令整改,并罚款10000元。
商户合法权益如何维护 律师建议拿起法律武器
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眼看三年的租期已经过去多一半,小商品城负责方仍然没有做出整改的样子。
尽管小商品城负责方称,商户们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照常营业,工商部门也认可了这一说法,但商户们还是认为,办理营业执照才是当务之急。
对于如何维护商户的合法权益,记者咨询了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的何崇明律师。在他看来,如果确实因为市场名称登记证的原因导致商户的营业执照无法办理,商户们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何律师说,双方在合同中明确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如果其中一方提出变更,必须对方同意这一做法。否则,就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条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完全可以向对方索赔。
何律师建议,商户们可以先通过工商部门进行调解,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