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丽水11月8日讯(通讯员吴欣倪)为切实加强辖区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近日,莲都大队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中发现市区林敏超市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实施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人民币伍万玖仟元的罚款。丽水市林超超市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6-1号,面积为1900平方米。在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超市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超市属于人员密集型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踩踏等恶性伤亡。
大队执法人员迅速拍照取证,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超市停产停业并立即整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该超市处以人民币伍万元整的罚款。该超市负责人当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马上停止施工补办手续,今后一定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身边无火患。通过此次处罚行动,一方面切实消除了一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另一方面有效震慑了辖区内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接下来大队将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深入网吧、宾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