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
十八大报告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主题作了深入阐述,受到了中央企业系统的十八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就当前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三个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十八大代表和部分社会人士,并请专家作了点评。
国企工资高不高?
王梦奇(26岁,澳大利亚硕士毕业,求职中):相对于民营企业,我更愿意去国有企业就业。首先,国有企业工作相对稳定;其次,国有企业相对收入较高。我有一些同学在国企工作,虽然工资只有几千元,但年终奖却有近10万元,这对我来说是一种诱惑。
熊群力(十八大代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我们集团公司去年人均收入7万元左右。我们10万员工中50%以上是科技人员,而且相当一部分是从事军工最前沿技术研究的科技人员,人均收入7万元是比较低的。按理说,应该人均15万元左右,这样才能留住一流人才。
李庆奎(十八大代表、华电集团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分配不公、差别过大问题是存在的。在我们集团,从主要领导到基层员工,收入差别不大,但是在发电厂可能有些差别,我们把差别控制在3倍左右。我们的分配原则是尽量做到内部控制和缩减。
许光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国企收入高不高,要客观地看。社会上关注的是少数大型具有垄断地位的国企,其职工特别是领导层的收入偏高。这应该是政府监管的重要方面,要对高收入适当进行调整。事实上,并非所有国企收入都高,比如燃气、自来水、地铁等领域的国企,工资并不高。
国企和民企是什么关系?
某民营矿产企业负责人(不愿透露姓名):像我们公司的这些矿,都是国企看不上的一些边边角角。国企和民企不是对立的关系,他们能干的往往是一些大项目,一投就几十亿元、上百亿元,我们干不了。相反,我们能干的往往是一些边边角角,他们就算干,成本上也受不了。其实国企和民企是可以相互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做到共同发展的。
马莉(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秘书长):站在石油业商会的角度看,国企和民企应当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我国经济发展,既要有大国企的主导,也要有民企的补充。我们希望出台有可操作性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细则。从十八大报告中我们看到了希望,希望能够尽快落实,给民营企业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
宋志平(十八大代表、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董事长):很多企业以央企为核,把规模做大。这个核又通过社会资本、民营资本的进入,把企业进一步社会化。这符合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是“国在进、民也进”。民间资本进入国企,国有资本得到稀释,通过上市、资本投入等,大家一起分享财富、分享成就、分享发展。
许光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民营企业发展很快。像华为、中兴、三一重工和联想等企业,都是优秀的民企,对国民经济起着重要作用,在有些行业里是主力军。在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行业,由国企占主导,而一般竞争性行业,民企应唱主角。国企和民企之间,不存在谁打压谁的问题。
国企履行社会责任够不够?
赵瑛峰(北京律师):作为国企,拥有一般民企所不具备的资源、能力以及国家政策支持,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从法理上讲,央企作为全民所有企业,其利润应为全民所有。从道理上讲,国家这几年做大做强央企,目的是希望他们做强后更好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
王勇(十八大代表、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在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方面,国企贡献巨大。单是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从2003年到2011年,就累计上缴税金17.1万亿元。
中央能源企业克服价格倒挂困难,全力保障电力和成品油供应;电网电信企业全力投入“村村通”工程,为支持民生工程建设做出了贡献。92家中央企业定点帮扶189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占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总数的43%,而其他所有制企业没有这个任务。
许光建:从2006年中石油中石化上缴特别收益金开始,中央企业逐步建立上缴红利制度,这是重要的改革措施。应该说,上缴红利政策推出是很及时的。上缴红利的比例,大家有不同看法,需要进一步研究,究竟上缴多少比较合适,每个行业情况不同,应广泛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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