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19日讯(记者 李利 通讯员 赵小兰)达到什么样的天气条件才是梅雨?怎样的天气才算霾日?今天下午,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成立,该委员会将积极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气象预警预报、气象监测网络、公共气象服务、雷电防御、气候资源利用和气象综合保障等方面的气象标准化工作。
或许有人要问了,难道我们现在对于梅雨、阴霾等天气条件还没有界定吗?不是的,目前气象部门对于特殊天气的界定虽无标准,但是有一个内部规范。而委员会的成立,就是要通过科学的研究论证,将规范上升成为公共标准。
据了解,从2008年成立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始,到目前批准及在建的全国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标委会已经达13个,基本涵盖了目前气象业务的各个领域。2012年7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文批准成立了浙江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委员来自10多家相关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均是气象行业或者标准化领域内的专家。
“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位列全国前列,各个行业都较为发达。因此对气象服务需求类型也比较多。”省质监局党委副书记、巡视员、副局长杨烨表示,标准将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气象保障的客观需要和规范要求,对接国家、行业气象标准体系,加强我省气象标准建设的规划设计,明确气象标准立项研制的重点领域和优先方向,统筹资源、整合力量予以重点支持。
截至目前,地方标准中的《雷电灾害调查技术规范》已发布,《暴雨灾害评估规范》、《霾日的判定规则》正在起草中。行业标准中,《柑橘农业气象观测规范》即将发布,《杨梅冻害等级》、《气象台(站)防雷技术规范(修订)》正在起草、申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