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20日讯(记者 李利 通讯员 喻静)11月18日,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欧盟高等法院下达的判决书,最终裁定欧盟初级法院在审理奥康抗辩欧盟反倾销的案件上,个别法律条款使用不当,欠缺公正,终审判定中国奥康胜诉。自此,一个持续了6年之久的中国鞋企与欧盟之间的反倾销“持久战”终于画上了句号。
2006年,为保护一些南欧制鞋企业的利益,欧盟委员会从2006年10月起正式对从中国进口的皮鞋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6.5%。同年10月23日奥康等五家中国鞋企上诉欧盟初级法院。 2010年4月欧盟初级法院驳回五家中国鞋企的诉讼请求。当年5月,在其他四家鞋企全部宣布放弃上诉的情况下,唯有奥康毅然决定继续上诉至欧盟高院……
“现在回过头来看,欧盟反倾销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一件好事,这几年奥康出口的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都得到了很大的改进,出口单价均达到了20美元以上,最高甚至达到了50美元。”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滔认为,对抗欧盟反倾销让奥康学习到了更多的国际贸易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会了如何解决国际贸易纷争,对未来奥康国际化大有裨益。
奥康的胜诉使得之前欧盟委员会针对中国产皮鞋征收反倾销税的措施失效,按照欧盟高等法院的判决,欧盟委员会将赔偿奥康上诉欧盟初级法院和欧盟高等法院的诉讼费500多万元。另外,与奥康有贸易关系的进出口商原则上亦可获得从欧盟有关方面退回的6年来被征收的反倾销税。
另据报道,中国商务部今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也专门回应了此事。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奥康鞋业胜诉欧盟反倾销案的积极作用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欧盟法院的判决裁定欧盟在反倾销调查中没有给予中国企业公平待遇,这是欧盟过去不曾承认的。因此,此次判决起到了明是非的作用;第二,奥康反倾销案判决限制了欧委会滥用反倾销措施和滥用自由裁量的权力,警示欧委会不仅要在市场经济待遇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在其他条款的适用上也要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其行政权力,而不能滥用,这起到了警示作用;第三,之前我国一些企业不太敢跑到欧盟和贸易救济调查国运用当地法律维权,但此次判决提振了中国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起到了示范作用。
奥康反倾销申辩历程
●2006年5月18日,欧盟反倾销“六方会谈”在重庆璧山中国西部鞋都举行。著名经济学家、中国WTO研究会会长周世俭、奥康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王振滔、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副处长孟玉红、中国皮革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张淑华、西班牙驻中国使馆商务处处长梦丝、瑞典弗登格公司亚洲区副总裁吴慧莲就中国制鞋企业如何应对欧盟反倾销发表了看法。王振滔联合百家鞋企代表发表中国第一个抗议欧盟鞋类反倾销宣言——《重庆宣言》。
●2006年5月20日,奥康派出全权代表参加由商务部支持、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组织的“抗辩团”,赴欧盟出席5月22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奥康陈词抗辩,抗议欧盟对中国鞋做出不公正的反倾销裁决。
●2006年6月15日,奥康董事长王振滔应欧盟鞋业联合会主席卡尔沃的邀请,以中国制鞋企业唯一代表的身份,出席在西班牙阿里肯特举办的西班牙鞋业论坛并做专题演讲,王振滔此举被业内视为中国鞋企赢得10月欧盟反倾销终裁而增加胜算的筹码。
●2006年10月23日,奥康正式决定聘请“反倾销第一律师”蒲凌尘向欧盟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欧盟理事会发布的征收16.5%的反倾销税的法规不符合欧盟的相关法律。随后,温州泰马、广东南海金履和广东万邦等3家企业跟进,也宣布上诉。
●2006年12月底,奥康递交状告欧盟理事会征收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为期2年16.5%的反倾销税的起诉书。
●2007年1月8日上午,奥康和温州泰马等四家中国上诉鞋企在北京举行“制鞋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情况通报会”。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奥康董事长王振滔代表上诉企业还发表了“中国鞋企应对贸易壁垒北京联合宣言”,并呼吁更多的国内制鞋企业积极行动起来,联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
●2007年3月9日,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在杭州召开了“欧盟贸易救济工具绿皮书评论座谈会”。2006年12月6日,欧盟执委会公布贸易救济工具绿皮书,主动邀请中方对绿皮书进行评论。有权威人士表示,中国鞋企积极主动抗辩欧盟反倾销是欧盟此举的直接推动因素。
●3月31日,中国商务部在北京举行中欧贸易官员贸易救济工具问题研讨会。这是中欧双方首次就欧盟贸易救济措施问题展开对话。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局长李玲、欧委会贸易总司贸易救济司司长维尼格、中外律师和中国企业代表等15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奥康作为中国上诉鞋企代表进行了发言。
●10月28日,从奥康等上诉欧盟反倾销鞋企聘请的律师团传来消息:欧盟一审法院已完成奥康等中国上诉鞋企提起的反倾销诉讼程序的第一轮答辩。上周,奥康、温州泰马、广东金履和新生港元等中国上诉鞋企已经全部收到了欧盟一审法院转发的欧盟部长理事会和其他相关利益方的第一轮书面答复。
●2010年3月欧盟法院驳回奥康等5家鞋企的诉讼请求。
●2010年5月,在其他四家鞋企宣布放弃上诉的情况下,奥康决定继续上诉欧盟高级法院。
●2012年11月15日下达判决书,裁定奥康诉欧盟皮鞋案措施涉及的欧盟反倾销法规某些条款的解读是正确的,并推翻了欧盟普通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定,高等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不当。奥康赢得了抗辩欧盟反倾销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