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29日讯 (见习记者 崔晓宇 通讯员 洪肖一 吴锦全) 27日下午1点23分,高速交警杭州支队指挥中心电话接到报警电话,称杭金衢高速公路188k附近有两车追尾,没有人员伤亡。但是仅仅三分钟后,其中一名逃过一劫的事故当事人原地又被撞了一下,不幸死亡。
接警后,指挥中心民警立即通知路面民警赶赴现场,谁知三分钟后,现场又发生了状态,事故车又被另一辆车追尾。
“不是说没人受伤么?”后经了解,原来,当事人在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将车辆靠边,反而站在主车道上忙着打电话。
这时一辆危化品车从后方驶来,一头撞向了事故车,事故当事人一下子被撞出了5米远。
指挥中心民警立刻拨通了120急救电话,救护车也在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不幸的是当事人因受伤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本一起无人员伤亡的小事故,却因为驾驶人没有及时撤除现场,没有给予自己足够的安全空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类似的情况数不胜数。很多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轻微刮擦事故后,不是第一时间撤离现场的问题,而是下来争论谁的责任问题。这样往往会造成两个结果:一是占用车道造成高速公路堵车,易引发次生事故;二是人员在车道上没有防护措施,面临生命的代价。”现场交警说。
这件事给了我们许多警示。比如这起事故中,驾驶员因为不熟悉高速报警电话,导致了指挥中心民警无法在第一时间与事故驾驶员取得联系。
高速交警再次重申,在除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请拨打报警电话“12122”。
并且,需要提醒大家的是,“122”是除高速以外的交警报警电话,“110”主要负责的是受理刑事、治安案件。
而那辆追尾的危化品车也存在一定过错。“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要时刻注意前方的路况,如果发现前方有情况,必须提前减速并注意观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高速交警提示。
本来只是一起小事故,最终却造成了一人死亡。高速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发生了事故,如果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也不大,应尽快将车辆靠边,并将相关人员转移到护栏外。在高速公路主车道上停留,其危险性与横穿马路相比实有过之而无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