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3日讯 12月1日零时,在全省统一部署的“营改增零点行动”中,舟山各县区首张由国税局监制的出租车机打发票、由办税服务厅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均顺利开出。这标志着“营改增”改革试点在舟山正式启动,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行业将迎来发展利好,经济结构转型也将迎来新机遇。
5565户试点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
12月1日零时1分,舟山瑞诚税务师事务所财务人员开出了舟山首张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从各县区陆续传来消息,相关试点企业纷纷通过自行开票或通过向国税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成功拿到了“营改增”发票。
所谓“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对象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也就是说,这些行业的纳税人自新旧税制转换之日起,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全国试点工作率先在上海推开。7月底,国务院明确将舟山市纳入试点范围后,舟山马上成立了“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工作方案。
据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从9月20日起对地税移交的户数进行审核、确认,制作税务登记证,并在全市范围组织了23期“营改增”系列培训。为保证试点纳税人发票的供应,11月底前完成了205种“营改增”相关发票的印制入库。同时,全市设置了13个代开发票服务点,方便交通运输业纳税人代开票。
依据“营改增”政策,增值税税率在原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于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适用6%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于17%税率;原使用营业税5%税率的小规模纳税人,现适用增值税3%的征收率,税负下降幅度达到40%。
市国税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11月30日,舟山已有5565户试点纳税人经国税机关确认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占了九成。“营改增”试点将使这部分人受益,预计全年将减少2.6亿元的税负。
大部分试点纳税人税负将持平或下降
“营改增”试点的内容是税制改革的一部分,真正感知冷暖的是企业。据测算,“营改增”后,舟山大部分试点纳税人税负将持平或下降。
舟山瑞诚税务师事务所为纳税人提供税务鉴证咨询服务。该所副所长应朝军告诉记者,以往事务所每完成一次服务,需缴纳5%的营业税,营业税发票不能抵扣;现在改交增值税,事务所日常支出的各类固定资产采购费、业务宣传费等都能得到抵扣,照此,实际税负可不超5%。“对接受我们服务的部分企业来说,受益更大。他们拿到的发票变成了增值税发票,进项税可以抵扣,实际税负要比不能抵扣前下降很多。”应朝军说。“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效果,不单体现在试点企业上,它还将影响整个产业链。
市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处长傅国忠分析指出,上游行业税负下降,将会带动下游行业迎来利好发展机会。“消除营业税重复征税和不能抵扣的弊端之后,企业发展模式就会更加趋向专业化,这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舟山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
税负上升企业将获财政扶持
据了解,“营改增”后,舟山部分企业,如老的海运企业、陆上货物运输企业等,短期内税负将有所上升。“以老的海运企业为例,现在市场不景气,运价低,企业设备更新缓慢。试点后,其应缴税率一下子由原先3%的营业税变为11%的增值税,但能用于抵扣的只有燃料和备品配件等少量进项税金,税负将会上升。而对于新办的海运企业来说,新增固定资产可全额抵扣,增值税虽按17%缴纳,但抵扣进项税金多的话,可能几年内都不需要交税。”傅国忠说,从短期来看,“营改增”使得老的海运企业、陆上货物运输企业税负上升,但从长期来看,改革也促使它们加快设备更新、加速转型升级,最终税负还是会下降。
据了解,舟山对于因“营改增”后出现税负上升的企业,地方财政将从预算中拨出一笔款项用作财政补助金,市财政局也设立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财政专项资金,对税收负担增加的企业给予财政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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