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12月10日召开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与10年前的《条例》相比,新《条例(草案)》亮点颇多。我们通过快报的一些报道为你解读。
房子买了不住
是否需全额交纳物业费?
新闻回顾:2011年11月15日,戈雅公寓有近100户业主没交物业费,其中15户联系不上。这些业主共拖欠物业费近40万,已经影响到物业的正常运转。(快报2011年11月15日报道《戈雅公寓业主,物业喊你回家交物业费》)。
条例解读:根据现行《条例》,已经交付使用但尚未居住的“空关房”,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应收标准的70%收取。杭州一些新建小区的“空关房”数量甚至占到一半以上,给物业服务企业带来了沉重负担,对已经入住的业主也缺乏公平。
《条例(草案)》中,对“空关房”的物业管理费征收提出两个方案,引起与会者热烈讨论。方案A建议取消对“空关房”收70%物业费的优惠,要求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认为这样更符合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方案B建议保留现行规定。
空关房的物业费具体怎么收,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确定。
防止工程质量问题
开发商需预缴物业保修金
新闻回顾:水印康庭小区的600多户业主房屋渗漏,维修很缺钱。业主张先生查询后发现,小区中需要交保修金的住宅楼共有14幢。房产公司已注销,没交的保修金至少还有360万。(快报2012年11月27日报道《房产公司注销了,还有300多万物业保修金未缴》)
条例解读:针对房屋质量问题,《条例(草案)》给开发商加了一道“紧箍咒”——物业保修金。
物业保修金和物业维修资金是两回事。物业保修金是开发商出的。在办产权证前就得上交,而且要存储8年,作为建筑工程等问题的维修费用。物业保修金存满8年后,本息余额要退还建设单位。
但建设单位如果因歇业、破产等原因不存在了,那这笔本息余额就转为小区的物业维修资金了。
新旧物业更替
居委会“临危救急”接管
新闻回顾:浅水湾城市花园新旧物业交替,新物业11月7日进入小区,但旧物业不让进。物业交接期间,业主利益谁来维护?(快报2012年11月9日报道《各个小区新旧物业交接,为何常常闹得鸡飞狗跳?》)
条例解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等理由拒绝退出物业项目。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项目时,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和相关财物。
旧物业突然撤出,新物业还没有找好怎么办?
解决办法是:先制订物业管理应急预案。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不超过6个月的基本保洁、保安等服务,相关费用由业主承担。
不过,居委会的接管好比“临危救急”,不是无期限的。6个月后,要是小区还没选聘好物业,业主们就要自行管理。
来源:都市快报 记者 王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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