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21日讯(见习记者 崔晓宇 视频制作 郎豫风 通讯员 杨晓马) 20日晚21时左右,嘉兴高速交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台州牌照的东风标致停在沪杭高速第一车道上,车子还没有熄火,后方车辆紧急避让,有好几辆险些追尾上去。
高速交警以为发生了事故,马上在后方拉警报示警,就在交警准备下车放警示桩的时候,东方标志的驾驶员马上开着车子向前行驶。在行驶过程中,摇摇晃晃,多次偏离行驶方向,险些撞上护栏。后高速交警在上海方向嘉兴东收费站拦截该车辆。
车子被拦下后,驾驶员满嘴酒气,神志不清,显得很生气,“我就想问一句,你们找我有意思吗?你有意思吗!我可以给你钱啊!你有意思嘛……”
交警准备对其进行酒精检验时,这名驾驶员口气软了下来,“我给你两条烟,这个不要上报了”。被交警拒绝后,还一直打电话找人。
经过现场呼气酒精检测,这名驾驶员血液中酒量含量竟然高达545mg/100ml,而醉驾的标准为80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标准的7倍,在浙江省酒驾案例中为最高,在全国都属罕见。
据了解,驾驶员姓洪,台州人,是一名销售员,卖了一批5万元的货,但钱一直要不回来。19日上午,他第四次到江苏讨债,钱没要到不说,还被老婆臭骂了一顿,再想想没法和老板交代,心情愈发的苦闷,只好借酒浇愁。“钱要不到,老板找我要钱,我没钱,只能去讨债,跑了有四次了,一分钱没要到。当时我在白杨湾服务区吃饭,就买了两瓶酒喝了起来”。
“洪某已经达到醉酒驾驶了,将面临的处罚是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还要以危险驾驶罪接受刑事处罚,要刑事拘留,我们按照规定要检察机关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他这个要判处一到六个月的拘役。”嘉兴高速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张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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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
作者:
见习记者 崔晓宇 视频制作 郎豫风 通讯员 杨晓马
编辑:
蔡和瑾